刘仲敬:真主的秩序——伊斯兰宪制与欧洲体系的共同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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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理稿的最后,附上了的一段阿姨在休息时候的谈话。这段谈话发生于第三讲之前。
本整理为完全破解版,在几处地方直接请教了阿姨。
每当想起非洲录音能被放粗所经历的坎坷历程,窝就觉得,大家应该珍惜。
[00:00:00]……奥米亚王朝(661~750)化家为国,从阿拉伯人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胜利,因为阿布•苏富扬代表了阿拉伯的城邦传统和部族传统。但是从伊斯兰的普世主义角度来讲,那是一个失败。它意味着默罕默德本人的理想有一部分没有达成,政权又重新回到阿拉伯元老和族长的传统势力手中。这些人并不高兴把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普遍的、适合于全人类的宗教,把所有人都变成自己的教友,而是希望把伊斯兰教变成一种近乎特权的标志,把权力掌握在最初的阿拉伯骑士和元老手中,把后来被征服的大多数地区的臣民保留在非伊斯兰教的状态,这样他们才能够根据古兰经的依据,向非伊斯兰教徒征收人丁税。如果这些非伊斯兰教徒真的改信了伊斯兰教,那么人丁税就没有办法征了,他们的财政收入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同时既然大家都是伊斯兰教徒,那么待遇就应该比较平等,那么原先仅仅由阿拉伯贵族享受的大量的津贴,也就要给别人分享了。这两者都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00:01:18]阿拔斯王朝(750~1258)对奥米亚王朝的胜利,从疆域上来看是伊斯兰势力的扩张,但是从性质上来讲,实际上是伊斯兰最初秩序里面的又一次退化。因为阿拔斯王朝依靠的是波斯和呼罗珊的势力,它多多少少借助了非阿拉伯人对阿拉伯歧视的不满,利用波斯的力量来颠覆了大马士革的阿拉伯力量。阿拔斯王朝是伊斯兰世界文官制度的真正创始者。它尽可能的继承了波斯的帝国传统,把主要的权力交给哈里发大臣主持。而这些哈里发大臣往往是伊斯兰教的色彩非常淡薄,有些人甚至是,比如说是,一千零一夜里面那位大臣,实际上他的家族是出于佛教徒的一脉,另外,这批人是萨珊波斯的后裔。对于西部和南部的阿拉伯人来说,呼罗珊人或者是东方人的胜利,进一步的削弱了伊斯兰教原有的初衷。
[00:02:29]阿拔斯王朝带来的另一个改革就是伊斯兰的普世主义最终失败了。在圣战最初开始展开的时候,伊斯兰教的一个基本假定就是,战争应该是短暂的,最终,在不久的将来,战争地区将会消失,全世界都将在伊斯兰教的秩序之下实现和平。但是阿拔斯王朝把统治中心迁到巴格达以后,世界图景发生了变化,伊斯兰教世界和战争地区的冲突和分裂,将会[把它们]变成一种永久性的区别。因此新的法学派必须应运而生,开始讨论关于信道的君主和不信道的君主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最初的征服时代,这个相互关系是不存在的。
[00:04:14]在一个和平地区和战争地区并存的世界上,就必须得巧妙的解释古兰经中间关于权宜之计的理论。权宜之计就是说,伊斯兰教徒在存在异教徒的世界上怎么跟他们相处。如果伊斯兰教是统治者,应该怎样对待他们;如果伊斯兰教是被统治者,应该怎样接受非伊斯兰教的统治者。伊斯兰教的君主跟非伊斯兰教的君主打交道的时候,他们签署的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他们创造的这个理论有点像红衣主教尼西流后来跟土耳其人结盟时创造的理论。首先要确定伊斯兰教君主本身的正统性,也就是说,信士们的长官的利益和信士的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以此为标准,如果符合信士们的长官弘扬信仰努力本身,那么出于权宜之计,跟异教徒签署的协议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不符合这个标准,即使签署了协议也是可以不遵守的。因此条约或者是秩序的合法性,归根结底要取决于信士们的长官本人的合法性。
[00:05:23]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重大的问题,信士们的长官,也就是哈里发,他的合法性是怎么样建立起来呢?先知本人死的太仓促,没有留下一个明确的传统。在他死后的初期,也就是所谓的共和时代,麦加和麦地那城邦的传统起了一定的作用,哈里发的职位多多少少是由元老们产生出来的。奥米亚家族迁到叙利亚以后,把统治权恢复为世袭了。阿拔斯王朝把首都迁到巴格达以后,更没有意识要恢复原有的族长选举。结果就造成一种很微妙的状态,事实上,哈里发的权力是可以用武力夺取,甚至可以通过宫廷政变来夺取。攫取权力之后,没有人能够真正的对哈里发的正统性提出质疑。
[00:06:36]哈里发划分他自己的信徒,根据教团制度,而不是根据原有的部族和城邦制度,也就是后来土耳其人著名的米勒特制度。在这种制度中,法官,就是社团的统治者,法官执行的是教法,也就是说,伊斯兰教的教法或者是犹太教的教法,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本教团的法官,在哈里发面前代表本教团,对本教团的人负责。教团是跨越地域的,例如是,君士坦丁堡或者是其他安条克的大主教,管理他们手下的基督教徒,或者说是某地的犹太人的拉比管理他们手下的犹太教徒,他们那些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分布的范围都是跨地域分布的,但只要他们在信仰上属于某个主教,就可以通过这个主教,跟哈里发发生关系。例如是科普特人的主教住在亚历山大,但他实际上还管理努比亚和埃塞俄比亚的教会。这些教会,哈里发就有理由通过他,自居为埃塞俄比亚和努比亚的宗主。
[00:07:50]米勒特制度假定的是一个,在伊斯兰教理论中间,是一个属于和平地区的政治体系。在哈里发统治的和平地区中,伊斯兰教徒已经占据了永久性的主导地位,伊斯兰教自然要通过他的卡迪(注:阿拉伯语音译,意为“教法执行官”)和法官来统治,卡迪和法官会有解释法典的权力。而其他各种宗教,受到宽容的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通过他们自己的教团,享有治外法权。从伊斯兰教理论上来看,他们应该是逐渐减小并最终被收编的群体。在这个和平世界的边界之外,在面对异教徒的广大世界中,他们仍然是一个等待传教和征服的对象。在传教和征服的过程中间,可以签署一系列具有权宜之计性质的合约。
[00:08:43]和平世界如果能够永远保留它理想上的状态的话,那么早期伊斯兰教的世界秩序也许真的会实现。但是问题在于,和平世界本身自己的秩序供应是出了问题的。阿拔斯王朝后期,哈里发制度开始向柱国制度和苏丹制度演化。从伊斯兰教的法统观念来看,这就意味着,僭主对合法统治者的篡夺。柱国,或者照阿拉伯的音译叫做道莱,或者苏丹,意思就是强人领袖。他在正式体系中间没有合法地位,但是在哈里发衰微、政权的正统性需要保卫的时候,军事强人就从哈里发那里得到柱国或者是苏丹的称号,根据这个称号和授权辅佐哈里发,代替哈里发行使权力。
[00:09:36]最初产生的柱国是在叙利亚,是由阿拉伯人本族的雇佣兵组成的,后期的苏丹往往就是从北方的突厥人或者是斯拉夫人组成的蛮族雇佣兵,而苏丹大多是这些蛮族雇佣兵的领袖。他们只称为苏丹,把哈里发变成放在宫廷里面毫不重要的傀儡。结果导致了伊斯兰世界的再度封建化。柱国和苏丹的正统性不如哈里发。强大的封建领主,或者说是蛮族入侵者,在控制了一、两个省区以后,往往都能够从旧的哈里发或者苏丹那里得到一定的称号。这些称号往往会进一步降低为埃米尔或者其他东西。随着这些南入的军事集团逐步增多,晚期的阿拔斯王朝逐步变成一个碎片式的、大批封建领地构成的一个综合体。后期伊斯兰教的动力,主要来自于这些大多数是由蛮族将领组成的封建体系。像征服中亚和印度的活动,主要就不是由早期的伊斯兰教徒、阿拉伯人或波斯人,这些人力精力早已经耗尽了,而是由后期进入阿拉伯土地、接受了哈里发封号的改信伊斯兰教的蛮族首领展开的。
[00:10:55]伽色尼王朝(963~1187)打开了通向印度的道路,把伊斯兰教扩张到印度河流域,最后经过几个世纪以后,逐步产生了德里苏丹国(1206~1526)和莫卧儿帝国(1526~1858)。入侵印度对伊斯兰教来说有一个很无奈的效果,就是说,原先默罕默德的传教活动中间,他考虑的是基督教和犹太教,也就是属于亚伯拉罕一神教这个系统的其他宗教,伊斯兰教以改革者自居,以更加纯洁的一神教自居,准备扫除掉这些原有宗教中间不纯洁的部分、具有多神教色彩的部分,使其恢复本原色彩。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伊斯兰教与其说是一种独立的宗教,不如说是犹太基督教传统的一个新的改革宗,一个特别强大的改革宗。但是先知对于纯粹的拜物教——包括麦加他们原先曾经盛行过的这些崇拜自然神的各种多神教并不尊重。
[00:11:52]所谓的伊斯兰教的宽容,实际上是指的是宽容有经人(Ahl al-Kitab)。有经人就是指旧约、新约这样的宗教经典。从伊斯兰教教义的角度来看,这些宗教经典是正确但是不完备的。它部分的代表了上帝的旨意,耶稣和摩西都是接受了上帝旨意的先知,但是上帝的旨意尚未完全,要等默罕默德来了以后才能完全。所以有经人之所以得到宽容,因为他们的经典是正确的,但是没有完备的经典,是伊斯兰教的先驱。伊斯兰教并不是否定了这些经典,而是包含了这些经典,然后又加以添加。但是非一神教的其他多神教,崇拜星星、树木、石头、动物之类的,那就是完全的邪教了,是属于打击的范围,并不在宽容之中的。默罕默德在征服阿拉伯半岛以后首先做出的决定就是,在阿拉伯半岛只能有伊斯兰教存在。原始的多神教,除了麦加那一块玄石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而保留下来以后,原始的各个城邦的保护神和拜物崇拜基本上被扫除了。
[00:13:04]在印度,他们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就是说印度教、佛教这样的看上去神像众多的宗教,是不是属于有经人的范围。按照原始的定义,在伽色尼王朝这样比较狂热的传教者看来,他们显然都是属于邪恶的多神教,他们的神庙需要被拆除和毁灭。对印度的征服持续了几百年,直到莫卧儿王朝中叶的时候,阿克巴时代(1542~1605)的时候,才有人提出新的理论,认为印度的各个传统宗教也可以纳入宗教宽容的范围。但是这一点始终没有变成正统的学说。在奥朗则布执政的时期(1658-1707),莫卧儿帝国又恢复了他的宗教迫害政策。印度教徒或者是印度其他多神教徒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分享犹太人和基督徒所能够得到的宽容,这在伊斯兰教法内部始终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伊斯兰教在十世纪以后进入中亚的时候也发生了同样的问题。伊斯兰教对佛教的取代,在中亚是一个伴随着血腥屠杀的过程。佛教的僧侣,照现在发现的考古证据来说,遭到大批屠杀,他们的经书遭到焚烧。现在龟兹的藏经洞发掘出来的考古学遗址中间,还保留着僧人当时被砍断的残肢和血泊。
[00:14:36]苏丹政治通过僭主的形式,极大的增加了伊斯兰教的军事活力,但也削弱了伊斯兰世界的正统性。苏丹一般是非阿拉伯人,不符合“阿拉伯语是真主唯一的语言和真主最喜爱的语言”这个基本前提。苏丹的力量一般来自于中亚高原游牧民族,跟原始的伊斯兰教徒没有关系。他们在伊斯兰教法方面的学术是比较浅薄的。在四大法学派斗争之中,喜欢采取武断干预的做法,引起了伊斯兰教内部的纠葛。所以从最初的突厥人,一直到最后的奥斯曼人、阿拉伯人和代理他们统治的蛮族军事首领之间的关系一直很微妙,他们多多少少有点像是后来明朝士大夫和满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南方的伊斯兰教徒和阿拉伯人已经衰微到这个地步,基本上没有能力保卫自己了。突厥人的干涉,是伊斯兰教恢复战斗力的唯一途径。另一方面,阿拉伯人又凭借自己的正统性和比较优越的学术地位,歧视这些比他们更野蛮的征服者。
[00:15:58]奥斯曼帝国和北方的突厥人的入侵,导致了阿拉伯和伊斯兰世界内部的法律观念进一步演化。哈里发渐渐变成了傀儡,那么拥立假哈里发的政权就会不止一个。阿拔斯王朝被蒙古人灭亡以后,假哈里发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奥斯曼人和埃及的马穆鲁克近卫军集团各自拥立了自己的假哈里发集团。最后假哈里发像一个战利品一样,从埃及人手中落入奥斯曼人的手中。不再出面的君士坦丁堡的假哈里发,在多大程度上还能够维持全世界伊斯兰教徒的长官的名义,在15~16世纪之间逐步变成了伊斯兰世界和基督教世界交涉的一个重大题目。因为它引起了一个反向的干预问题。像法国人或者俄国人这样的基督教君主,他可以根据米勒特制度,提出反向的要求。如果说,君士坦丁堡的哈里发可以代表全世界的伊斯兰教徒,包括那些非伊斯兰教国家统治下的伊斯兰教徒,那么是不是沙皇或者是其他什么基督教国家的君主也可以代表奥斯曼帝国境内的基督教徒?
[00:17:26]这在苏丹政权的法统内部是符合米勒特制度的。因为米勒特制度的实质就是,它跟近代的民族国家或者是绝对主权观念是不相容的。它的统治边界不是地理上的,而是宗教意义上的。基本上所有的米勒特,从理论上来讲,都是跨国的,甚至是普世的。他们居住在全世界所有不同的地点,只要信仰相同,就要接受同样的律法的指令,就要接受同样的教长的指令。对于实施米勒特制度的政体来说,要想把它划分为地方性的、有明确边界性的民族国家来说,就是摧毁了他们宪法的根本。因此,奥斯曼帝国和欧洲各国的交涉就充满了一种奇特的色彩,等于说,你要按照民族国家的逻辑来看的话,等于是双方都采取了侵犯对方主权的做法。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亚美尼亚的基督教徒,往往依靠沙皇为他们的代理人;而黎巴嫩的基督教徒往往要求法国人充当他们的代理人。苏丹本人对这些做法是完全认同的,他自己也自称为是英属印度的全体伊斯兰教的代理人。他派出的阿加汗亲王这些人,在英属印度的元老会议中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
[00:18:55]伊斯兰教在宪法方面留下的主要遗产有两个大的标本。一个是黎巴嫩,一个就是英印帝国。尽管这两个地方都在伊斯兰教的边缘上面,但是正因为它在边缘上面,代表着伊斯兰教和非伊斯兰教世界接触的前方,所以它最完整的展示了近代前夜伊斯兰教世界体系的特征。这两个地方的宪制,可以作为一个样板。因为伊斯兰教比较内地,例如安纳托利亚内地,你恰好因为是教团比较少,当地可能除了亚美尼亚以外,没有其他什么教团,所以反而显得不太典型。像黎巴嫩的双州体制和英印帝国的伊斯兰教教团体制,实际上是最能典型的代表伊斯兰教在遭到西方世界体系冲击前夜的真正的宪法结构。
[00:19:50]双州体制是这样一个东西,黎巴嫩根据它的当地宗教教团特点,划分为德鲁兹人和马龙派的两个州。这两个州分别由德鲁兹教派的教长和马龙派的教长来负责。各州都有一个大概是二、三十人组成的长老议会,由当地的各个社区头领组成。双州共同构成一个议事会,再向奥斯曼帝国的苏丹负责,但是奥斯曼帝国如果企图改变双州的宪法结构和税收结构,必须通过双州的保护人。这个保护人,通常是法国国王,或者是后来变成拿破仑,沙皇亚历山大也曾经争取过这个保护人的角色。
[00:20:39]英属印度,在它的宪法结构中间,把各土邦的伊斯兰教社团作为一个特殊机构来处理。他们无论是在比哈尔还是在其他地方,无论当地的苏丹是伊斯兰教统治者还是印度教的王公或者是其他什么统治者,他们在宗教上面都要设立自己的评议会。这些评议会,在印度、德里的副王的宫殿中间,享有顾问的头衔。副王在召集国务会议的时候,在通知和咨询各地王公和苏丹的意见之前,要首先跟具有跨土邦性质的伊斯兰教评议会的代表商议。这些代表商议的结果,将会体现在德里副王派驻各土邦的顾问当中。由于英印帝国主要是一个实行顾问政治的,与其说是国家,不如说是一个超国家的政治大杂烩。顾问,而不是土邦的王公、苏丹之类的,才是它的实际上的统治者。因此像伊斯兰教评议会或者拜火教评议会这样的组织,总督给顾问下达的行政指令实施的实质影响力,是超过他们自己所在土邦的王公或者是国王之类的。
[00:22:17]德里的副王,从理论上讲,最先是莫卧儿帝国的代理人,虽然他实际上是英国政府派遣的。最后在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以后,正式的变成了女王本人任命的代理人。他在法律上来讲,是不利于威斯敏斯特和英苏联和王国本身的政府。从理论上来讲,副王本身是仅次于皇帝的爵位,地位上比欧洲的国王本人都要高,除了兼任女皇的女王本人以外,没有任何人比他的地位高。这样一来,负责向副王宫廷里面派驻代表的各个协议会,例如代表从阿富汗到孟加拉国的跨国的伊斯兰教的团体,就形成了一种,你很难说是一种外交性的权利还是一种宪法上的权利的代表机构。因为这些东西涉及的利益,经常是跨越了奥斯曼帝国和英印帝国两个大国的边界。例如像是印度河外的游牧民族之类的伊斯兰教徒和孟加拉的那些已经完全定居和驯化的伊斯兰教徒之间发生冲突,那么你就很难说这是一个国内问题还是国际问题了。这些邦国中间,有很多,例如孟加拉人肯定是大英帝国的直辖臣民,另外一些呢,则是英印帝国统治之下,名义上是独立的,但是受英国保护和英国顾问监督的那些附属国的臣民,另外一些是英印帝国建外的某些独立部落的居民,他们其中又有一部分从理论上讲是接受奥斯曼帝国的最高宗主权,因此奥斯曼帝国有义务替他们发言。因此在这方面,依靠地理和边界划分主权的法则就基本上丧失了作用。
[00:24:18]你可能会面临着非常奇特的状态,在拉合尔进行的一次诉讼,由英国法官主持,但是法律上来讲却是一次外交活动。其中诉讼一方的代理人来自君士坦丁堡,他从理论上讲有权力管辖从爪哇岛一直到阿富汗的伊斯兰教徒,但是实际上,并不亲自来到印度,而是通过他在印度的代理人。而那些代理人呢,他真实的利益是要把,与其说是要维护本地伊斯兰教社团的利益,倒不如说是要通过本地伊斯兰教和英国政府之间的交涉,在君士坦丁堡的宫廷里面给自己增加若干荣誉头衔。诉讼的另一方则很可能是孟加拉的商人,这些人信仰上讲是伊斯兰教徒,但是他的全部利益都要求英国政府对孟加拉实行进一步的直接管制,通过这个直接管制理顺当地的财政结构,使他们这种没有特权的、完全依靠英国法律保护的商人,在对其他理论上是独立社团的伊斯兰教徒的交涉中间占据有利位置。
[00:25:35]处理这样微妙而复杂的问题,而英国人之所以能够应付的下来,部分原因就在于,英国当时实际上是正在现代化的欧洲国家中间,唯一一个保留了大量封建传统的国家。英印帝国的宪法,是自从拿破仑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以后,唯一能够容得下各种享有半主权,或者是各种治外法权的团体合法存在的宪法体制。根据这种宪法体制,伊斯兰教徒也好,拜火教徒也好,还有耆那教徒的特殊社团,都可以通过比附的方式,假定他们是十四世纪或者是十五世纪普通法治下的某一个封建领主,或者是教团。通过比附的方式,使它能够纳入普通法的范围体制内,同时还可以把印度的习惯和伊斯兰教的教法都通过虚拟的方式,假定为相当于是威尔士人或者苏格兰高地人的特殊习惯那种习惯法。通过习惯法与习惯法交涉,以英国上议院裁决习惯法的方式,使它纳入一个更大的印度帝国习惯法体系之中。
[00:26:47]如果英国也是像法国一样,采取比较现代化的主权观念的话,一定要设立一个独一无二的主权概念,把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到国会或者是政府手中,那么这样的体制就要完全行不通了。任何一次诉讼都会变成严重的外交事件,最后非得通过战争权力在来仲裁。如果按照这种体制的话,那么英印帝国就不可能是由六万土族士兵和几千个英国人就能够统治得下来的一个国家,而非得像是法属阿尔及利亚一样,需要派几十万大军,在每一个村派出警察,建立强有力的行政机构才能完成任务。
[00:27:28]十六世纪以来,伊斯兰教徒和外部世界的接触,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奥斯曼帝国为主的伊斯兰教国家和法国大革命到1848年革命以后产生出来的这种经典的新民族国家的接触。奥斯曼帝国跟这些国家接触,最主要的发现就是,虽然奥斯曼帝国号称是专制国家,但是跟这些新兴的民族国家相比起来,奥斯曼帝国的权力过于松散。在它自己的境内存在着大批拥有治外法权的团体,以至于苏丹的权力不能够得到充分的贯彻。而后来青年土耳其党人和土耳其帝国大多数改革家似乎模仿的就是这种体制。这种模仿的结果,首先就要引起奥斯曼帝国国内的宪法革命,它要求根据地区的原则,而不是根据教团和宗族的原则,改组行政机构,取消原有的各教团过去的特权,用中央的行政官对各地区实行实质性的管制。
[00:28:42]第二种模式是奥斯曼帝国面临着东方的本身还没有建立民族国家体制的其他各个帝国之间的关系。这些帝国中间,最主要的就是俄罗斯帝国和清帝国,以及东方的沙赫波斯帝国。在针对这些帝国当中,伊斯兰教徒在中世纪发明出来的那种理论,也就是说,对不信教的君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署条约、在什么情况下又可以撕毁条约的一系列的逻辑,仍然继续适用。奥斯曼帝国对俄罗斯帝国和波斯帝国的交涉,设计出的条约,跟对西方涉及的国际条约不一样,它们跟东方大军之间的条约一样,可以由当时双方宫廷的武断意志随时撕毁,随时可以重新爆发战争。但是对欧洲的交涉就必须完全往另外一个方向。
[00:29:39]第三种模式就是刚才提到过的,奥斯曼帝国跟唯一特殊的欧洲国家,也就是大英帝国之间的交涉。这个交涉在南方的埃及边境,在和印度的边境,都导致了一个多元宪法的结构。在这样的特殊政体之下,主权往往是属于原有的伊斯兰教统治者,例如莫卧儿帝国或者是奥斯曼帝国任命的埃及副王,但是实际权力由英国派出的顾问掌握。嵌入的法律通过习惯法交汇的方式,构成不断扩大的习惯法和造法传统。
[00:30:20]传统的观点认为,在这个时期,也就是大概在十六世纪前后,伊斯兰世界处在被包围的状态,正在逐步的衰微。但是现在的二战以后,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的新观点有所不同,他们倾向于,伊斯兰教在这个时代仍然是有进攻性和扩张性的,尤其是体现在东南亚一线。在亚奇,在印度南部,在东非各地,伊斯兰教仍然有进攻性的传教欲望,而且这个传教活动经常是在欧洲殖民者甚至是在俄国殖民者的保护之下进行的。
[00:30:54]这些殖民者庇护伊斯兰教传播的主要原因是行政管理上的方便,如果他们统治缺乏现在被统治经验的蛮族的话,这是一件比较费事儿的事情。如果这些蛮族,例如哈萨克游牧民族或者印度尼西亚的原始部落居民改信了伊斯兰教,那么他们就有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伊斯兰教的长官、教士之类的,例如印尼的伊斯兰教教士联合会,就变成他们的领袖。伊斯兰教法是殖民统治者能够掌握、能够领会的东西,通过这种行动,他们就能够直接跟伊斯兰教教长打交道,借助伊斯兰教的势力去统治这些地方。因此,和有些人想法相反,殖民统治者经常是鼓励伊斯兰教传播的,甚至在俄国或者是印尼那种情况下,伊斯兰教后期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是殖民主义提供经费的结果。殖民主义者的行政官,希望大多数臣民变成伊斯兰教徒,然后他们通过统治伊斯兰的代表,能够轻而易举的实现这些地方的去蛮族化,把难以控制的蛮族和部落居民,变成容易控制、适合于充当管制对象的顺民。
[00:32:16]从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的整个时间内,相对于其他各种体制,法国大革命以后产生的民族国家体制,一直处在强势扩张的过程中间,逐步的侵蚀了其他各种比较复杂、富有弹性的体制。这个过程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了最后的绝灭。以前可以模糊过去的东西,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就没有办法模糊过去了。穿插在各个国家境内的不同教团,在这个时候必须得选择自己的归属了。而且这个归属,必须得按照民族国家和边界原则来进行。即使在混合政体传统最强的英印帝国,印度的穆斯林,也必须选择是不是要废除君士坦丁堡哈里发对他们宣布的圣战要求。因为奥斯曼帝国既然站在德国一边,那他就要宣布,要求全世界的伊斯兰教徒反对信士长官的敌人。印度的穆斯林,从理论上来讲,有理由响应他们的号召,反对他们的英国主人。
[00:33:27]而英国寇松政府采取的做法是非常微妙的,他一面又要承认哈里发对印度的穆斯林享有宗教性的权力,一面又否定哈里发对这些臣民享有政治上的权力。这一点照伊斯兰教法原有传统来讲是不成立的。因为英国人的意思是要搞一个宪法上的虚拟,把哈里发变成伊斯兰教的罗马教皇,对伊斯兰教本身推行政教分离,从而解决这方面的尴尬问题,这样就用不着冒犯印度伊斯兰教徒本身的信仰,又不至于损害他们效忠大英帝国的政治义务。但这一点在伊斯兰教法上其实是没有依据的,因为哈里发他不是教皇,哈里发一开始就是一个政治性的长官,所谓信士们的长官。他的职责是政治性的,而不是纯粹宗教性的。这种方法能不能够行得通还很难说,但是凯末尔到最后,仅仅过了几年就替英国人解决了这个问题,彻底废除了哈里发制度,使英国人没有必要再进一步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了。英国主要是出于混合宪制的传统比较深厚,英印帝国的中世纪色彩又极其特殊,所以才采取了这样尽可能的照顾各种古老权利的做法。
[00:34:41]在参加一战的大多数国家当中,伊斯兰教的社团都采取更加简单武断的方式来确定自己的效忠。例如在俄国境内,拒绝效忠沙皇、而继续效忠于君士坦丁堡的鞑靼人就会遭到驱逐,而在奥斯曼帝国境内,如果配合他们的俄国亚美尼亚宗教首领去支持沙皇的亚美尼亚人,也要遭到强制迁徙。这就是所谓的亚美尼亚大屠杀的起源。亚美尼亚大屠杀渐渐变成一个道德谴责的依据,被认为是纳粹以前搞种族清洗的一个典范。但实际上它真正的原因是一个宪法上的冲突。照过去的米勒特制度来说,无所谓国家主权,只有教团对教民的权力。亚美尼亚人居住在无论边境哪一边都无关紧要的。他们的主人就是亚美尼亚东正教会的领袖。但是如果你要武断的把这些地方都改成现代化的民族国家的话,那么亚美尼亚人如果住在土耳其这一边,尽管土耳其大多数也是伊斯兰教徒,他们就必须忠于土耳其;如果住在俄罗斯边境一边的话,他们就必须忠于俄罗斯。原先亚美尼亚人之所以能够作为一个跨国集团而相安无事,就是因为在米勒特制度或者是教团制度之下,边界和主权是一件不重要的事情,信仰和教律才是重要的事情。一旦俄罗斯或者土耳其这样的超民族的帝国必须转型为近代民族国家,像这样地位尴尬的民族就要遭到极为凄惨的命运。今后的几十年,这种命运就要在巴尔干上演。印度其实本来也要面临着同样的命运,主要也还是因为英国人的处理方式比较模糊,1947年的冲突才没有闹大。否则以印度种族形式和教团的众多和复杂,其中有很多教团和民族是注定要落到土耳其亚美尼亚人那种下场的。
[00:36:38]按照威尔逊总统的理想,以后,凡尔赛会议应该是开辟了一个外交上的新时代,以前的各种历史遗留都可以不考虑了,今后所有国家都应该通通按照民族自决的原则来处理问题。但是这样的处理方式的前提是,民族分布必须跟国界基本一致。在米勒特制度盛行的中东和伊斯兰教世界,这种处理方式是根本不存在的。例如在巴尔干的君士坦丁堡和保加利亚行省,种族之间的划分和职业之间的划分是基本一致的。保加利亚人基本上是农民,希腊人基本上是商人,每一个行业对应一个特殊的族群,各个族群对应特殊的教团,各个教团相互之间镶嵌在同一座城市里面,你很难说这一座城市具体说来是属于哪一个多数民族的。而多数民族,如果按人口来算的话,应该是农民,但是农民在政治上恰好又最分散、最不成熟的。最具有自治能力的团体,一般来说恰好是少数民族。如果按照威尔逊的原则去重建民族国家,那么种族清洗应该是在所难免的。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几十年之内,巴尔干地区不断爆发种族清洗,归根结底就是这样的原因。
[00:38:01]按照现在制造的标准历史叙事,巴尔干冲突是当地民族反对伊斯兰教统治者的战争。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么简单,与其说是现在的那些居民是当地民族正当的继承者,不如说是他们经过几次屠杀或者驱逐以后,残余下来经过重新重组的居民。被驱逐的对象,一般来说,恰好是当地最先进的、最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团体;留下来的族群,往往恰好是最保守、最被动的居民。巴尔干半岛经过这样几次连续的种族清洗,从理论上来讲制造出了一个族群比较单纯的国家边境,但是付出的代价也是非常惊人的。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巴尔干实际上是奥斯曼帝国的生命线和最先进的地区。在奥斯曼帝国退出了以后,民族国家最终胜利以后,它变成了欧洲最落后的地区。
[00:39:01]但是相对于中东的其他地区,巴尔干和土耳其本身都还算是比较好的。土耳其人通过强行驱除了亚美尼亚人和希腊人以后,算是勉勉强强的把原本只有宗教认同的安纳托利亚穆斯林人为的变成了一个民族。但是中东的其他地区,无论你采取什么手段,同样的做法仍然无法实现。在英国人托管的伊拉克,英国人依靠不到人口1%的亚述基督教徒作为他们在行政上的助手。由于英国和土耳其的边境谈判问题,库尔德人的居住地区被划分在土耳其共和国和英国托管的伊拉克王国之间。法国处理叙利亚,则是一个宗教和族群上的百纳被。法国人为了保护黎巴嫩,为了增强它的势力,实现了大黎巴嫩计划,把过去黎巴嫩的德鲁兹派和马龙派实行的双州体制,不仅扩大到整个黎巴嫩山区,而且向西扩大到整个黎巴嫩的沿海地区,制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大黎巴嫩。双州宪法体系经过进一步的复杂化以后,变成了现在的黎巴嫩宪法,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最奇特的宪法,依靠宗教团体来瓜分国家的主要职务,总统归马龙派,总理归逊尼派,国防部长和其他职位事先都根据宗教派系的归属来决定。
[00:40:46]在中东遭到瓜分和托管以后,法国统治的叙利亚是冲突最[严重]的地区。因为法国是民族国家体制的发源地,它的殖民体制,要把本国的体制延伸到中东。它对叙利亚和黎巴嫩的统治,从理论上来讲,要求重新想象和建构黎巴嫩民族和叙利亚民族。以这两个建构出来的民族为基础,将来在殖民主义者离开以后建立新的国家。而英国在伊拉克和约旦的统治没有这个必要,因为英国实行的是君主制,君主对他统治下臣民的种族和宗教上的一致性要求不是太高,他们只需要有一种封建性的契约效忠就可以了。因此即使他们属于不同的民族和宗教团体,都不会发生严重的问题。
[00:41:38]因此,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叙利亚是发生冲突的主要地方。像阿拉伯的劳伦斯这种人,把法国人在叙利亚制造出来的大量冲突归根于法国的暴政。实际情况是恰好相反。法国人在叙利亚的统治,比英国人在约旦和伊拉克的统治,花钱更多,推行近代化的步骤更彻底,需要做出更大的投资和牺牲。但是引起的冲突反而更大。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当地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教团,非常不适应创建民族的需要。而英国人把原有的贝都因部落酋长或者是阿拉伯半岛的权贵家族辅立成为自己支持的国王以后,就大体上可以撒手不管了。约旦国王和他的贝都因军团最后经过几十年的波折以后仍然能够维持不动,而叙利亚在变成共和国以后则变成一个不断发生政变和族群冲突的一个重灾区。这里面的根本问题还是,米勒特制度根深蒂固的一个社会,从性质上讲,不大适合于建立那种需要以同质化民族为基础的共和国或者是民族国家。
[00:42:54]奥斯曼帝国解体和土耳其共和国建立以后的几十年,是西方国际体系和民族国家体系在中东胜利的最高峰。从理论上讲和形式上讲,这些地方以后都应该以土耳其为样板,逐步的建立类似欧洲的国家体系。这些国家除了主流的宗教信仰是伊斯兰教以外,按道理说应该跟欧洲国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欧洲人给他们引进的宪法,是以十九世纪末期的西班牙宪法为蓝本的。虽然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和多数人的宗教,也承认其他宗教的信仰自由,把它的国民假定成为一个已经存在的民族,然后把它的政府假定成为一个已经存在的国家政府,希望他们以这种方式抹去伊斯兰教世界和西方世界的区别,把国际体系扩大到整个中东。
[00:43:45]这个体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几十年达到最高峰,但是在50年代以后,就开始面临着新的挑战了。新的挑战,第一波,来自于泛阿拉伯民族主义——我们后来知道的萨达姆或者是阿萨德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这种民族主义的主要的政治代理人。泛阿拉伯民族主义虽然自称为民族主义,但性质上恰好是欧洲人给他们引进的这种民族国家理论的反面。它的理论是,阿拉伯国家不是不同的民族,而是同一种民族。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国界线应该抹掉,通过复兴社会党,应该是一个具有跨国性质的革命组织。逐步的摧毁掉了这些国家和地区原有的统治集团。然后把所有阿拉伯人团结起来,建立起一个新的大国。它的组织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了苏联革命以后产生出来的共产党组织。在外交上,由于它的政策要求推翻原有的君主——这些君主经常是亲西方的,或者是推翻西方直接统治的殖民政权——因此它在外交上的主要顾虑,经常是来自于苏联的。所以阿拉伯复兴党在性质上来讲,有许多特点接近于中国的国民党。它一方面本身不是共产主义者,但另一方面,它的主要支持者是苏联,它的组织模式和行为模式受到苏联和共产国际的深刻影响。
[00:45:31]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最初主要领袖实际上是埃及和黎巴嫩的阿拉伯基督教徒。在十九世纪晚期,奥斯曼帝国开始模仿西方制度的时候,最先作为他们的代理人跟西方人相接触的代表人物,往往就是奥斯曼帝国境内的阿拉伯基督教徒。穆斯林和非阿拉伯人在接受西方文化的过程中间存在着巨大的时间差。结果这个人数不多——大概在叙利亚占人口20%,在埃及不到10%——的团体,发挥了极其特殊的作用。贝鲁特这个地方,小小的贝鲁特,从性质上来讲,似乎不像是中东的一部分,而更像是欧洲的一部分。贝鲁特美国大学,为伊斯兰教世界培养出了最初的一批知识分子。正是这些知识分子,模仿欧洲已经产生的民族理论,试图重新构造阿拉伯民族。但他们所制造出来的民族理论,一旦扩散到比他们更大的阿拉伯或伊斯兰教社团中间的时候,立刻就产生了一种反向的效果,把他们自己——最初产生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者,阿拉伯基督教徒——变成了迫害对象和孤立的少数人了。他们在理论上的建树发展到现实政治层面,只用了几十年时间,而这几十年就是一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过程。大概以50年代伊拉克和叙利亚的军事政变为界,以前的早期的泛阿拉伯主义的主要领袖还有浓厚的基督教色彩和西方影响的色彩,需要依靠群众运动和选举来夺取政权;之后的阿拉伯复兴主义者基本上都是军官,依靠攻击本国境内的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作为团结民众的手段。
[00:47:25]五、六十年代以后,在阿拉伯世界和整个中东,建构民族国家的努力开始逆转,主要就是由于跨国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在苏联的支持下相继在各国夺权的结果。英国人支持阿拉伯军团保卫的约旦是唯一一个幸存者。它在伊拉克的姊妹国家——伊拉克王国,很快就被推翻了。同样在几年时间内,内战蔓延到约旦和叙利亚。这场运动的最高峰是在纳赛尔时代。纳赛尔主义的重要性就在于他希望借助埃及的支援,把泛阿拉伯运动整合到自己的旗帜之下,所谓的埃及、叙利亚和利比亚联邦,在设立的当时是准备作为后来的泛阿拉伯大统一国家的一个蓝本的。这个泛阿拉伯式的大统一,在性质上来讲,有点像是苏联和中国都参加到社会主义阵营,从理论上来讲他们也是要涉及到一个巨大的内圈集团,在这个内圈集团内部,实行具有阿拉伯特殊使命和特殊外交政策。因此纳赛尔认为,他有权力在叙利亚发动政变的时候,派军队去干涉叙利亚,在也门发生内战的时候派军队去干涉也门。与此同时,如果是欧洲国家在阿拉伯世界发生内战的时候进行干涉,例如像是英国干涉科威特那样,那是不正确的。因为阿拉伯世界的国家,不是正式的、欧洲国际体系想象的那种合法的国家,而是一个过渡状态。经过了这个过渡状态以后,它应该被整合在纳赛尔领导的泛阿拉伯运动当中。纳赛尔本人的企图失败了,但他不是泛阿拉伯运动的唯一的代理人,其他人也怀有同样的梦想,只是不高兴让纳赛尔和埃及充当领袖而已。
[00:49:27]六十年代行将结束的时候,中东大概划分为两个阵营。革命的泛阿拉伯势力已经占据了中东人口最多的几个国家,在英国保护之下,由保守的君主制维持了少数国家,例如科威特、沙特和约旦,都是人口比较少、游牧部落传统十分深厚、缺少定居居民、缺少吏治国家传统的、在阿拉伯历史传统上不太重要的边缘国家。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是泛阿拉伯运动在国际社会上的最高峰,但也是他们自己走向衰亡的伏脉。因为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就有两方面的问题出现了。
[00:50:18]第一就是泛阿拉伯势力跟他们传统上的保护人——苏联的关系,不能再像以往一样和谐,因为他们已经养大了,自己的特殊利益不再时刻符合苏联的中东的战略。同时势力一旦分散以后,泛阿拉伯各党派内部的冲突就变得很明显。原先是同一次革命产物的叙利亚和伊拉克,居然都在复兴社会党的统治下,渐渐的变成了外交上的仇敌,甚至出现了叙利亚联合伊朗来对付伊拉克的局面。同时,在社会意义上来讲,掌握了政权的泛阿拉伯主义者为了证明他们自己的统治形式不应该跟西方的模板和苏联模板相似,采取了特殊的寡头政权。照他们的理论,典型的纳赛尔理论,纳赛尔的理论+海卡尔的理论就是说:“泛阿拉伯主义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社会主义,因此,它跟西方以资本主义为基础建立的国家不一样,它不会容许以金融寡头为代表的资本家对国民进行剥削。但是它也跟苏联社会主义不一样,苏联社会主义是不保护劳动和私有财产,而阿拉伯主义是一种保护劳动和私有财产的社会主义。”而按照共产党的分类法,他们这种理论,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范围,跟汪精卫他们那一系的国民党人非常相似。因此在世界革命的某一个阶段,是适合利用的盟友;在革命进入下一个阶段以后,又必须抛弃和打击了。
[00:51:57]结果阿拉伯社会党尽管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间得到了苏联的很大的支持,但是在夺取政权以后,基本上,跟国民党很相似,都要面临着清洗内部的共产党主义者的斗争。随着这些斗争的展开,他们跟苏联的关系也变得非常困难了。一般来说,如果他们在清理内部共产党的斗争中获得胜利太彻底,例如像萨达姆那种情况,苏联就会采取比较机会主义的态度,继续承认他们是这一地区的进步势力的代表,因为苏联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余地了。但如果他们清理共产党的斗争不太彻底或者不太成功,那么苏联反而比较有可能支持本地的共产党势力,继续谴责他们已经过了时的前盟友,希望在这些地区建立起即使不是共产主义政权,也是亲共的统一战线政权,像南也门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00:53:01]八十年代以后,伊斯兰世界开始面临新的挑战,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原教旨主义的跨国事物。伊斯兰教的原教旨主义者和其他宗教的原教旨主义者是不一样的,不能说是仅仅看到“原教旨”这个词,就说他们都是狂热的或者是有政治欲望的。因为各教派的原教旨并不相同。伊斯兰教的原教旨,它先天的就包含了政治组织的内容。如果你说伊斯兰原教旨是要恢复到八世纪前后的穆罕默德时代的教规,那就其中必然要包括很多政治组织内容。但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如果你要恢复到新约的本旨的话,它恰好是要教你要逃避政治。宗教改革时期,欧洲的许多新教的改革派,从道理上来讲都是属于原教旨主义者。其中又包含了非常多的纯粹和平主义教派,像是贵格派或者美国阿米绪人这些东西。这些人的主要特点就是要求他的臣民完全退出政治生活,甚至隐居到不大受人注意的殖民地去,开垦和发展自己的社区。而伊斯兰教的原教旨主义者当中,首先考虑的就是像先知本人一样,考虑的是怎样用八世纪的教法来刷新目前的腐败社会。
[00:54:20]原教旨主义之所以在伊斯兰教变成一种新的跨国力量,部分原因是因为阿拉伯复兴党或者说泛阿拉伯主义主导的中东秩序出现了自相矛盾的特点。首先,这些政权都不承认阿拉伯的各个国家是合法的、独立的民族国家,而把阿拉伯世界或伊斯兰世界视为一个有待于统一的整体。这样一来他们就破坏了自己建立合法性的可能性。在他们治下产生的其他思想,也自然不肯承认这些理论上不承认分邦建国、实际上却依靠分邦建国来维持统治的政权。其次,这些国家虽然是在经济理论上来讲,认为列宁主义是不承认私有财产的,但是在政治上,他们要依靠列宁主义组织机器,来维持一个一党专政的格局。实际上这个一党专政的国家不可避免的变成一个腐败和寡头的政权,而遭到疏离的大多数人在需要寻找资源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转到了国内还唯一能够合法存在的组织,那就是伊斯兰教本身的组织。
[00:55:22]在复兴党所统治的国家内部,政治性的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由于自身的性质,他们不可能废除本国国内的伊斯兰教。这些伊斯兰教基层的组织发挥了为普通群众提供福利和保护的作用。在政权有可能疏远他们甚至虐待他们的时候,只有这些教会才能够帮助他们,为他们提供资助。像真主党就是一个典型。按照外人的角度来看,真主党好像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经常扔炸弹的集团,但是在黎巴嫩东南部那些居民的眼中,真主党主要是一个开办学校和医院的组织。当地的人,只有那些受西方影响很深、经济地位很高的人,才有可能到贝鲁特美国大学,或其他什么正规的高等学府去上。一般的穷人,如果想要得到最基本的教育或者是社会服务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到真主党所办的那些机构里面去享受廉价的待遇。塔利班之所以能够兴起,也是因为在巴基斯坦北部和阿富汗南部,伊斯兰教士联合会提供的廉价教育,是当地穷困子弟唯一的希望所在。当然这种教育给他们提供的东西都是有附带礼品的,就是相当于是洗脑的东西。进了这样的学校,受了这样的教育,你出来以后很可能就是塔利班或者是类似组织的候补成员了。所以世界上也是没有免费午餐的。
[00:56:51]伊斯兰教有一个特点就是,它部分的接受了东方专制国家的财产权,它容许苏丹和其他的军事政治领导人去侵犯其臣民的财产权,但是却不容许他们侵犯宗教团体的财产权。因此行之有效的一个保护财产的办法就是,你在设立遗嘱的时候,不要把你的财产分给你打算分给的子女或者是其他继承人,那样的话它们很可能会落到苏丹或者他那些贪婪的大臣手里面。更好的办法是,你把你的遗产捐赠给某些特殊的宗教慈善团体,但是在遗嘱条款中间附加一系列的特殊条款,规定这些宗教团体必须世世代代任命你的子女,或者说是,你真正打算馈赠遗产的那些人,当这些慈善团体的管理人员。用这种方法,财产一旦变成了宗教慈善团体基金会的一部分,那么即使是最强横的苏丹和大臣都不敢侵犯了。而你的子女虽然理论上来讲不是财产的主人,而是财产的管理人,但他们坐在管理人的位子,却要比财产的主人要安全得多。
[00:58:06]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中东地区尽管在石油发现以前并不是特别富裕的地区,但是民间的基金会确是异常的发达的。除了极为贫困的人,比较富有的人都更乐意把他们大部分财产,通过宗教慈善团体加以转让。而这些宗教慈善团体在使用他们的财产,使用他们托管的基金的时候,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的原则,有几项是他们特别关心的,就是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因此伊斯兰教虽然属于东方专制主义,但是跟我们比较熟悉的中国情况不一样。它在伊斯兰教保护之下,你可以说是一种畸形的方式吧,它的民间社会是相当发达的。巨大的现金流始终能够在官府控制的范围之外流动。随着石油美元进入中东,这些原先虽然组织上已经相当发达但是财产上还不是特别多的组织,一下子变得发了横财了,可能在七十年代以后,大概是全世界最有钱的基金会了。从我们现在的角度看来,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原教旨主义者,都是用这些流入基金会的石油美元培养出来的。无论是云南那些穿黑袍的伊斯兰教的学校,还是印度尼西亚的教士联合会,还是中亚的乌兹别克那些学校,还是苏丹南部和巴基斯坦北部那些伊斯兰教教士,他们的最终,直接间接的资金来源,都要追溯到中东产生出来的这些基金会上面。
[00:59:47]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是英印帝国的继承国,它们的独立,按照我们的话说,是不彻底的,没有经过彻底的革命,因此保留了英印帝国留下的许多法统和特权。他们的许多大法官仍然是英国培养出来的,就是这个现象的一个侧面。因此这些国家的法律中间,对于教团的自治权利,是规定的特别宽泛,特别有保障。因此这两个国家也是,伊斯兰教基金会发展特别迅速。你可以预见到,拥有一亿人口的印度,将来可能就是未来的各种新的伊斯兰教宗教改革团体的一个重大的发源地。
[01:00:44]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理论当中有许多各不相同的细节上的差异。但有一点是很明确的,就是,他们明确的把十六世纪以后逐步进入中东地区的民族国家体系当作一种外道的和邪恶的势力,它割裂了伊斯兰教社区传统的完整性,破坏了伊斯兰宗教的普世性质。伊斯兰宗教作为唯一纯正的宗教,它的普适性是它的纯洁性的一个象征。而欧洲国家四分五裂,各建民族国家,恰好就证明了基督教本身并不是足够纯正的宗教,它向世俗主义做了太多的让步,物质主义和功利主义是这种让步造成的必然结果。一切社会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由于这种不彻底的让步造成的。如果能够坚定的实行伊斯兰教法,例如是实行反对高利贷的教法,那么西方的金融体系就会完全无法展开了。如果能够坚决的实行伊斯兰教关于姓氏和各教团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那民族国家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01:01:59]而阿拉伯复兴党或者是泛阿拉伯主义可以导向这样一个结果,把所有阿拉伯国家都摧毁掉,然后成立一个全阿拉伯世界的超级大国。但是泛伊斯兰主义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它会要求连泛阿拉伯主义的超级大国也不需要,它只需要一个没有国家名号的一个战斗的伊斯兰教教团。这些教团的领袖,没有必要启用现有的国家组织,没有必要像阿拉伯复兴党领袖一样,在取得政权以后还要用西方的总理或者总统之类的称号,用政党的名号,这种世俗主义的名号来动员和团结它的基本民众。相反的,像马赫迪或者哈里发之类的,具有跨国性质,纯粹依靠宗教的方式来解放民众的组织团体才是他们所需要的东西。
[01:02:58]在中东和伊斯兰世界的大部分,八十年代以后产生的这批新的伊斯兰教知识分子起了一个种子的作用。他们根据他们原先的渠道,很容易把已经得到的资金用还资的方式继续播撒出去。全球化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使他们的播种范围可以不再受到原有的习惯性边界的约束。这些习惯性边界大概是在十六世纪的时候,由奥斯曼帝国的教法学家制定的。当时那些教法学家制定这些边界的理由是,伊斯兰教扩张和基督教世界的边境已经大体上稳定,需要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形式,把和平地区和战争地区的交涉规则固定下来,以便以后的统治者参考。这些藩篱,在以后的几百年中一直维持着,保守的教法学家已经觉得没有必要再去考虑这些东西了,至少在短暂的目前,可以把这些边界看成永久性的。但是在八、九十年代以后,这些边界逐步的倒台了。现在新一代的伊斯兰教知识分子的中心,已经很难说到底是在开罗还是在巴黎了。
[01:04:08]在巴黎的可能性实际上反而更大一些。因为中东地区的统治者在信仰自由方面是管得比较死的。尽管他们自己可能也是亲伊斯兰教,甚至亲伊斯兰教激进主义的,但是他们对于不属于自己同一系,或者是教义和理论上有细节差异的宗教领袖和知识分子,往往会采取残酷打压的手段。而西方的言论自由,恰好为这些创新的理论家和社会活动家提供了良好的避难所。打个比方说,如果你是苏联的一个拥护托派的共产主义者,那么你在英国倒是可以自由活动,在苏联是肯定会被人整死的。伊斯兰教那些知识分子也是这样的。在阿尔及利亚不能立足的人,在巴黎可以立足;在马里和尼日利亚不能立足的人,在巴黎同样可以立足。
[01:04:55]巴黎的清真寺,伊斯兰教的理论家产生了当代世界最大、最多、最复杂的理论。而且这些理论渐渐的又有跟六十年代以后的反殖主义理论合流的倾向。如果与由法农等人开辟的这种理论的合流倾向能够得到认可的话,那他们的历史解释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基督教世界从十六世纪开始对伊斯兰教的征服,是殖民主义的第一步,是摧毁了被殖民国家,伊斯兰教扮演了被殖民国家保护人的角色。西班牙王国对格拉纳达的征服,打开了美洲被征服的先河。征服美洲实际上是征服格拉纳达的一个必然和自然的延续。印第安人之所以失去了自己的国家,主要就是因为伊比利亚的穆斯林失去了自己国家的缘故。奥斯曼帝国衰微以后,中东和非洲以及东南亚,就注定要遭到欧洲人的奴役。所以反对殖民主义的先锋自然是伊斯兰教徒。而伊斯兰教法跟反殖民主义从历史的逻辑和道德的逻辑上都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解放,在过去可能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经济解放,但是今后就要解释成为泛伊斯兰意义上的兄弟式的解放。通过使过去的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共同皈依伊斯兰教,摧毁殖民主义的遗产,就可以完全扭转自西班牙征服和地理大发现以来的整体殖民主义。由于殖民主义并不像是泛阿拉伯主义所设想的那样,是一个具体和有限的统治,它代表了一个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的全方位格局,所以摧毁殖民主义,你并不仅仅是一个物质上的、或者是军事上的革命能够解决的。它必须涉及一场葛兰西意义上的文化战争。而这个文化战争,往往需要在西方内部的学府中间产生。”这种新的泛伊斯兰主义,吸收了葛兰西以来西方左派的许多理论,你只要把无产阶级的解放作用换成是伊斯兰教的解放作用,就可以看出他们在逻辑上的非常相似之处。
[01:07:12]随着共产主义理想在匈牙利事件和捷克事件以后渐渐丧失影响力,68年以后,法国有许多原有的左派知识分子干脆改信了伊斯兰教。他们的理由是,争取平等和解放的真正保护者已经不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是伊斯兰教了。以前的其他宗教都有各方面的问题,尤其是种族问题——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的问题。而伊斯兰教才是真正能够打破种族藩篱,让黑人和白人在同一个信仰之下相互以兄弟方式相待的唯一途径。这种理论在美国就产生了马尔科姆•X和黑人回教徒运动。它的存在理由就是,因为美国的种族之间,当时还是相当明显的,但是他到了麦加朝圣以后发现,来自全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教徒,黄种、白种、黑种都有,都亲如兄弟的向玄石朝拜,觉得非常感动,觉得无论在美国的现有的社会和政治之下如何改革,都不如大家直接改信伊斯兰教,实现兄弟般的团结来得好。如果说是法国的伊斯兰教仅仅是一个阿尔及利亚移民或者是非洲移民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还倒是比较单纯的。实际情况是,在法国知识界当中,伊斯兰本身已经是多多少少接管了马克思主义原有的生态位,它不仅在人口上增长,而且在理论上跟反殖主义和左派理论做了一个巧妙的嫁接以后,将来还很可能发展成为像十九世纪末期的马克思主义那样,真正颠覆西方的理论创新。跟这种理论创新相比起来,伊斯兰世界现在搞出来的那些恐怖主义和传统世俗国家之间的冲突,还真算不了什么。
[01:09:08]在俄罗斯,伊斯兰教知识分子通过欧亚主义的方式,进入了俄罗斯的主流意识形态。甚至,普京时代的一个特殊之处在于,就是,俄罗斯的西欧派或自由主义派的地位下降到这个程度,以至于他们甚至不如具有鞑靼血统和伊斯兰教血统的欧亚主义者更受普京的欢迎。欧亚主义者在古米廖夫(1886~1921)的时代,基本上都是纯粹的俄罗斯人,没有把东方化考虑在内,他所谓欧亚主义是俄罗斯在东西方之间的特殊作用。而今天俄罗斯的伊斯兰教知识分子公开以欧亚主义自居,则是要求改变俄罗斯本身的性质,把俄罗斯变成一个欧亚混合的特殊国家。而欧亚混合中间那个“亚”,或者说东方的性质,主要就体现于俄罗斯日益增长的穆斯林人口和它的伊斯兰知识分子。因为普京的政策是,他通过伊斯兰教知识分子来绥靖伊斯兰教徒,像通过科拉罗夫来对付车臣只是这个政策的一部分。他召集俄罗斯境内的伊斯兰教居民,让他们组织自己的团体,选出他们的知识分子和代理人,把这些知识分子和代理人以顾问和咨询顾问的方式,纳入了俄罗斯的决策体系。在俄罗斯宪法之内构成了一个具有特殊地位的集团。喀山这个具有伊斯兰传统的共和国的宪法,特别体现了这一点。它要求把喀山作为一个半独立的国家实体,跟俄罗斯联邦签署单独的条约,而它的政策,不仅受到喀山本身的伊斯兰教士联合会的影响,而且还要受到泛俄的鞑靼协会和鞑靼伊斯兰协会的制约。
[01:11:03]这种做法不限于俄罗斯,而且还同时出现在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政府从理论上讲,坚持世俗国家和联邦制的原则。但是为了应付它的多宗教和多族群的现状,它要求各主要宗教通过他们自己的学者专家构成一个教法学家的组织,通过这些教法学家的组织,向马来西亚政府提供咨询以及相互之间保持常规性的沟通,以此来避免各族群和各教团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冲突。这种想法在理论上似乎是很好的,但是你也可以看出,他所谓的教法专家组织,从性质上讲,完全是根据伊斯兰教教法学家团体的模式组成的。伊斯兰教组织这样的团体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因为他们长期以来米勒特制度就是这样组成的。教法学家、专家组成的咨询顾问,实际上就是他们的统治者,他们等于是恢复了他们的原有体制。但是其他各宗教和各族群而言,这种体制是非常陌生的。例如马来西亚的华人基督教徒应该是怎样的,或者华人的儒教徒应该是怎样的?为了适应这种局面,他们必须把儒教改称为孔教,然后把儒家学者改称为孔教的教法学家,以这种形式,在当地宪法中才能取得一席之地。
[01:12:24]普京政府在俄罗斯产生了许多长期的效果,其中之一就是,它改变了俄罗斯宪制的性质。经过他这么一种经营以后,沙皇时代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发生了。伊斯兰教,现在在俄罗斯取得一种准国教的地位。由于它的人口仍然在继续增加,这个准国教的地位一旦取得了以后,今后再想要退回来,那就不大可能了。现在从法律上讲,东正教大主教和伊斯兰教大教长在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地位,跟波兰主教和罗马教皇在波兰的法律地位是截然不同的:天主教会在波兰发挥的是一个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引导作用,它在政治上没有直接的地位,只是享有大多数波兰人信仰的宗教这个地位;而东正教和伊斯兰教的教长,按照现有的俄罗斯宪法结构,他就不仅仅是宗教领袖了,他负有管理自身教民的责任。而世俗的行政长官为了统治方便起见,有义务通过教团的学者去统治他们的教民,而不是根据俄罗斯本身法律对他们进行统治。这样就产生了一些很奇特的现象,例如不久前才爆出来的消息,例如像是,车臣人的领袖娶了一个非常年轻的姨太太,诸如此类的东西。这在前苏联和俄罗斯帝国时代,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因为目前俄罗斯的穆斯林社团,已经取得了他们以前从来没有取得过的特殊权利。这种特殊权利实际上是要求俄罗斯联邦的世俗法律在涉及民事的问题上,效力低于伊斯兰教法。按照这种模式,俄罗斯联邦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退回到十六世纪以前那种状态,它不再是一个民族国家,而是东正教和伊斯兰教教团组成的一个米勒特国家。从性质上讲,非常像拜占庭帝国在灭亡以前的情况。
[01:14:54]我们回顾一下,拜占庭虽然不是伊斯兰教世界的一部分,但是它在地缘上和制度上跟奥斯曼帝国都有很多重合之处。在拉丁帝国颠覆复辟的拜占庭帝国、依靠保加利亚人和土库曼人雇佣兵复国以后,这个新的拜占庭国家对米勒特制度的依赖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他不仅把米勒特制度用于它自己原有的臣民,而且把欧洲人——热那亚人、希腊人,和其他基督教居民原有的社团都纳入了这个体制。像加拉太的热那亚人社区,他们跟拜占庭皇帝签署的条约就是教团性质的。在塞浦路斯和拜占庭帝国残留的剩下各岛中间,为拜占庭帝国的亲王服务的少数安纳托利亚的雇佣兵,他们也通过教团的方式,直接跟雇佣他们的王公发生关系。早在君士坦丁堡最终沦陷以前,君士坦丁堡那个位置并不算很大的市场就已经划分给几个主要的教团,跟据他们自己的教法统治了。再倒退几百年,在巴希尔王朝统治的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曾经从那些市场上收到巨额的收入,超过欧洲各封建国家的总和。但在拜占庭帝国的最后几年中,这个被瓜分的市场得到的大部分收入,都由主管这些市场的教团全都拿走了。而拜占庭王位的继承人,自己必须挤压他们的王官,向意大利的银行家借钱,却很难从那些依然繁荣的市场中间弄到一点点钱。
[01:16:49]奥斯曼帝国进入君士坦丁堡以后,为了继承拜占庭帝国的原有统治权,对拜占庭帝国原有辖区的各种居民继续实行同样的制度,允许他们的主教或者是教长在出席奥斯曼帝国皇帝的国务会议,在他们面前为他们自己统治下的教民的忠诚作担保。尽管征服者占据了君士坦丁堡的许多要害地带和大概一半儿的财政税收,但是剩下的各教团,组织方式仍然是米勒特制度的。从他们当时的角度来看,米勒特制度是同时保证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双方特殊自由的有效手段。最重要的是,这种手段是具有高度灵活性的,随着双方势力,无论是哪一方势力有消去或增长的迹象,教团制度都可以做相应的调整;相反,宗族制度、城邦制度和领土国家制度就要刚性得多,它不可能随着各个团体之间的势力消长做出及时的调整。这就是为什么经过了十六世纪以来,三百年的演变,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民族国家曾经一度濒临取得胜利,而在二十世纪下半叶教团制度又卷土重来的强烈倾向的缘故。
[01:18:08]从民族国家的政治伦理的角度看,教团本身是一个很讨厌的赘余,它是跨国性质的,严重损害了民族国家内部的主权,使国家内部的法律制度的统一受到了损害,也损害了统一国家、筹集财政和实施外交的努力。但是它的力量是如此之强大,以至于大多数臣民当中包含部分伊斯兰教徒的国家,都没有办法回避这些教团的存在。而且除了承认这些教团,并把它们纳入自己的宪法结构以外,他们很难找到适当的对待这些教团的方式。在政治秩序完全解体的地方,特别是从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到瓦济里斯坦边境地区的这些地方,实际上教团和部落构成了唯一能够实行有效管制的力量。这些团体和部落,和当地理论上的政府,例如巴基斯坦的政府之间的交涉,就很难说是内政还是外交了。他们全都是跨越一定边界的,全都是按照独立的政治集团的身份来采取行动的。他们自己拥有的资金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比理论上能够镇压他们或者统治他们的巴基斯坦地方警察要强大得多。同时,伊斯兰堡的许多政治势力都很乐意把这些教团或部落当作自己临时性的盟友,至少他们可以发挥打击自己其他假定的政治对手的用途。随着这些教团组织的不断扩张的话,巴基斯坦政府越来越像是以前的伊朗国王,变成一个表面上的空壳。在旁遮普人和信德人控制的那极少数大城市之外,从面积上来讲占巴基斯坦绝大部分、包括了巴基斯坦地缘政治上所有重要地区的部落区,日益变成教团的天下,也只有教团才能[统治这些]部落,对这些地方的居民提供更高层级的整合。
[01:20:23]在西非,伊斯兰教社团,传统上讲,是通过精盐贸易和奴隶贸易,先建立商团,然后通过商团,用传教和征服交替进行的方法,把他们原有的宗教团体变成政治团体,通过这样形成的政治团体建立贸易帝国。法国人的殖民征服在十九世纪一度打断了他们这个过程,但随着殖民主义的撤退,这个过程又重新开展了。反殖民主义以后的几十年,越过撒哈拉沙漠南下的伊斯兰教教团,把尼日利亚的大部分居民变成了穆斯林人口,把西非撒哈拉地区的大多数国家变成了伊斯兰各教团争夺的对象。也就是在这个背景之下,你才会看到博科圣地这样的组织。由于媒体曝光的不平衡性,它可能给人一种印象就是说,博科圣地是一个特殊性质的组织,是一个特别坏、特别侵犯人权的组织。但实际情况恐怕不是这样。应该说最近这几十年以来,当地的社会生态中间唯一有活力、能够提供重要社会服务的组织,就是各式各样的教团。博科圣地很可能只是这些教团中间并不特殊的一员,而它之所以变得这么知名,主要是由于西方媒体把报道的视角专门集中在它头上。其实其他教团在这方面可能跟他也是半斤八两,差别不是很大的。
[01:21:47]它不一定是最后胜出的力量,但是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些教团的力量即使不足以完全统治当地,至少也会强大到足够构成当地统治者必须绥靖的力量。像肯尼亚,在英国殖民时代,它的穆斯林人口是接近于不存在的。目前,它的穆斯林人口大概是10%左右,正在不断增长之中。但这10%的人口,已经足以使肯尼亚修改宪法,为这个特殊的少数民族提供特殊地位。在肯尼亚目前实行的那种西方式的选举政治中间,10%特别好战的穆斯林能够有效的筛掉他们讨厌的候选人。在传统的、最古老的基督教大国埃塞俄比亚,在共产主义政权倒台以后不到二十年时间内,穆斯林人口以惊人的速度增加。据说,现在的埃塞俄比亚境内有将近一半的居民是已经变成伊斯兰教人口,而且他们增长的速度比传统基督教人口要大得多。他们跟索马里和努比亚的伊斯兰教团体关系十分密切。
[01:22:55]苏丹南部最近十几年所谓黑人和阿拉伯人的冲突,实际上是伊斯兰教利用它传统的教团形式,绥服多神教和基督教黑人的一种惯常的手段。其实也是因为受到西方媒体的特殊关注,才放大了它的意义,才在公众心中放大了它的分量。实际上这种行为在过去几百年来,在越过撒哈拉沙漠南下的伊斯兰教教团扩张中,应该是极其常见的。南苏丹的独立,在尼罗河上游地带制造一个基督教的孤岛,但是随着大河地区南下的有战斗力的伊斯兰教社团仍然在中非地区积极活动。可以想象,未来的中部非洲,他们的组织仍然会很有生命力。如果有谁能够构成它们强有力的对手,那肯定不是去殖民化以后建立起来的这些非常虚弱的有名无实的国家。这些国家大多数只在它们的首都存在,存在着纸面上的宪法,除了几条主要的交通线以外,对大多数部落地区没有起码的了解和管制。而伊斯兰教通过他们的社团,能够把原先分散的各居民和各部落有效的整合起来。整合以后的教团,比起原先的各部落,通常,即使他们不一定是人道和先进的,但是毫无疑问他们能够有更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这样就使他们对那些没有整合的其他各部落组织享有了巨大的优势。在西方人来到以前,西非的几个主要的帝国,都是依靠这样的形式建立起来的。这些帝国之所以信赖伊斯兰教,并不是像是君士坦丁或者阿育王改信佛教或者是基督教那种行为,而是因为伊斯兰教的组织本身就构成了当地最强有力的组织,甚至是唯一的组织。有伊斯兰教,就能够有帝国;没有伊斯兰教,你就只能有部落。没有伊斯兰教,只能是分散的部落,哪怕是武士非常强悍,但是政治统治的范围肯定很有限。有了伊斯兰教,你就能够跨越部族的边界,建立起广大的帝国。
[01:25:00]同样的模式也见于现在组成印度尼西亚的各岛屿。在荷兰殖民者来到以前,这些以伊斯兰教为组织资源建立起来的新帝国,比过去印度教建立起的那些比较松散的国家相比,具有重大的优势。随着欧洲人的撤退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兴起,像亚奇和伊斯兰教教士联合会那样的组织占据了印尼社会生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六十年代反共军事政变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就是由于伊斯兰教教士联合会能够深入基层的缘故。他们在屠杀当地的共产党人,其中包括许多华人,早已经掌握了当地社区的主要情报。而军政府,那些情报是不可能掌握的。如果仅仅依靠军政府的话,那么他们没有能力把共产党斩草除根的,顶多是在上层政府中间干掉共产党的主要官员和知名人士,但是没有办法避免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出现大规模的游击战。这种情况之所以能够避免,就是因为伊斯兰教教士联合会从深入基层的这个角度来看,是唯一能跟共产党匹敌的力量。由于有他们的反共免疫清洗作用存在,今天的印度尼西亚才得以存在。而今天在印度尼西亚的每一次大选中间,违背伊斯兰教士联合会意志的政党是不可能有生存机会的。
[01:26:20]伊斯兰教教士联合会也把它的意志强加给本国的宪法结构,其他印尼的建国五基,五大基础中间,其中有一条就是,要信奉上帝。这个“信奉上帝”不是一定要信仰伊斯兰教的安拉或者真主,而是信奉任何神明都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还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他们毕竟也是信奉上帝的,而华人就出现很狼狈的问题了,他们只能把自己自称为孔教信徒,把孔教解释为一种宗教,然后才能使自己符合建国五基的要求,把自己变成印尼宪法结构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他们把孔教当成一种哲学,那就是等于是承认,信奉孔教的印尼华人是一群无神论者,等于在印度尼西亚就变成一个不受保护的群体。如果他们要变成受保护、有充分权利的公民和有效参与政治的团体的话,那么孔教就只能作为宗教存在了。之所以是这样,就是因为印尼宪法用看待伊斯兰教教团组织的方式,来看待所有居民团体和宗教团体。你要想在政治结构中争取自己的地位,你只有模拟伊斯兰教的教团结构,即使你不是伊斯兰教教徒。除此之外你没有办法争取自己的地位。
[01:27:39]未来,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来,能够跟伊斯兰教教士联合会竞争的主要力量,也就只有亚奇的更加极端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势力。世俗的和非伊斯兰的势力,很难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中间获得一席之地。亚奇现在的更加纯正和激烈的伊斯兰教激进分子提出了自己的独立方案和改造印尼国家的整个方案。他们和比较温和的伊斯兰教教士联合会之间的斗争,可能会构成今后几十年印度尼西亚政治斗争的主线条。这样的斗争才是争夺基本盘的斗争。相比之下,上层的党派斗争是不太重要的,因为印尼的党派都是不大稳定的,但是每一次临时拼凑起来的政党集团,最终,需要选票的时候,都非要依靠控制全国90%选民的印尼伊斯兰教士联合会的支持才能管用。唯一能够克制伊斯兰教士联合会的力量,要么就是军人和专业官僚集团,要么就是更加激进的、甚至具有境外色彩的伊斯兰极端原教旨主义势力。
[01:29:04]苏联解体以后,共产主义作为挑战性的和替代性的意识形态,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已经丧失了生机。而今天唯一具有革命性的力量,能够发挥相当于是马克思主义那种力量的学说,也就是伊斯兰教了。我们不能抱有一种误会,以为伊斯兰教是一种中古性质的宗教,没有什么重大价值,能够提出来的东西我们早就知道了。实际上它现在已经接纳了大多数二战以后反殖民主义时期提出的大多数左派理论,把这些左派理论,之所以能够这样天造地设的结合,也就是,部分原因大概是在于,伊斯兰教在犹太基督教传统内部,本身就是一个晚来者和挑战者。他认为他是犹太基督教传统的革新者,要清除这些老宗教原有的弊端,补充他们没有完成的真理,但是并不是推翻一神教的真理,而是要纯正化一神教的真理。这个性质跟马克思主义确实是有部分的先天的契合,因为马克思主义一开始也是有他的启示录性质的,他认为他负有洁净世界的使命,通过世界末日善恶大决战来革新整个世界。这两者之间的心理结构一开始就是非常相似的。伊斯兰教有旧约先知的精神,通过狂热的圣战来革新世界的决心。在整个世界似乎都丧失了理想和变得抱残守缺、只能做局部修正的情况下,那些希望从整体上革新世界的人,在过去可能会投靠共产主义的人,在现在就只能去投靠伊斯兰教了,否则他们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出路了。
[01:30:50]伊斯兰教的教法学家,擅长于把宗教和政治动员能力结合为一体,把追求公正和民主的斗争和伊斯兰教本身的基本教义结合在一起。这两者,构成了它将来在欧洲甚至是欧洲最发达的国家占住基础的最重要原因。一般的看法认为这些东西,欧洲的伊斯兰教是纯所谓移民问题,但是九十年代以后的情况已经不再是这样了。无论是在俄罗斯还是在法国,都有很多原先本来是属于纯粹俄罗斯人或者是欧洲人出身的子弟,甚至是俄罗斯安全部队的军官之类的,都在改信伊斯兰教。这里面的理由也是双方面的。一方面,伊斯兰教的组织性很强,财政支付体制始终完善,他们能够养得起人,能够保护得起人,能够给你提供必要的升迁,能够给你提供足够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它的理论,它能够以比较简单浅显的方式实现理论上的自洽性。这种自洽性具有普遍的和唯一的性质,不像是大多数国家目前所提出的各种修正版的打了补丁的理论那样,给人一种缺乏美感和逻辑一致性的感觉。福山所谓的那种历史终结,不是说历史世界的终结,而是说是世界理想的终结,就是说可以存在的世界模式逐步趋于,好像人类已经提不出什么跟原来不同的、新颖的理论,提不出什么可以追求的模式了。而伊斯兰教的存在,似乎是专门针对他这个终结论提出来的。革命的伊斯兰教理论,是能够提出替代性的、全球统一的理论的,只要你愿意按照它的要求去做出重大的牺牲。
[01:32:58]所以现在中东和全世界发生的事情,在地方性事件的背后,存在着既古老又新颖的世界体系理论的斗争。这种世界体系,因为它没有自己的身体,没有自己明确的形态,所以容易被人忽略,或者说容易在歪曲的情况下被解释为其他的东西。这个解释不见得完全不正确,例如你可以把它解释为当地的社会不公,或者是政治结构扭曲,专制主义所导致的种种结果;可以把它解释为各种特殊部落或者文化系统斗争。但这些解释本身都是正确的,但它在背后却存在着一个连贯性的线索:伊斯兰教内部的组织,能够提供一个全球化的网络,以非常迅速的方式,把他们的信息模式、统治模式传播到全世界。像伊斯兰国最近在叙利亚稍微取得了点成功,你马上就可以看到,巴基斯坦阿富汗的组织、印度尼西亚的组织、尼日利亚的组织和遍及全世界的各伊斯兰教组织,在极短的时间内突然向他效忠。而且这个效忠好像还不仅仅是出于名义的,因为这个效忠的宣言只花了几个月以后,他们的组织内部就开始展开了相当残酷的清洗和改组。清洗和改组的存在,就表明了这些组织的归附,并不仅仅是纯属名义上的,它有点像是共产国际在二、三十年代对那些加入共产国际外围组织的重新组合,相当于是伊斯兰教式的延安整风。经过这样反复整顿和不断繁殖形成的一个团体的网络,在目前这个全球化为他们提供了充分的交流工具的情况下,将来一定是大有可为的。特别是在边缘地区,在原有的殖民主义撤退后,民族国家的组织名存实亡,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的地方,他们享有的实际权力很可能比正式国家还要大。而且建立自己的政权,从地下浮出水面,需要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
[01:35:09]可想而知,在这些组织传播的边缘地区,特别是俄罗斯、中国和印度这样的地方,将来会发生巨大的冲突。因为这些地方它的伊斯兰教团传播的基本条件已经是具备了,但是非伊斯兰教的世俗政权的组织和民族国家的传统仍然足够强大,有一定的抵抗力。在两种有抵抗力的力量相遇的地方,很容易爆发冲突。而在西非或者是尼罗河谷这样的地方,非伊斯兰教团的各种力量是如此的分散,以至于很难发生有效的抵抗。这些地方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可能会在近乎无声无息的情况下,经历大规模的伊斯兰化。欧洲可能是未来的伊斯兰教革命理论的一个巨大的孕育孵化中心,失意的法国左派知识分子将在这场运动中发挥主要的作用。
[01:36:08]目前,要预见到未来的发展是怎样,大概是不可能的。但是这种情况确实很像是十九世纪末叶,苏联还没有产生出来以前,西欧社会主义在全球扩张的格局非常相似。任何事情在它发生以前都是有一定伏脉的。也就是说如果某一种思想或者是某一种组织,在某一个历史阶段突然冒出头来变得非常强大,那你一定可以看见,在它冒出头来以前,这样的思想和组织,本身已经有一个地下的大规模增长状态了。相反你也可以把这种推理方法反过来运用一下,你从现在各种思想和组织的发展势头就可以看得出来,它将来会不会有突然暴起的机会,还是会逐渐衰微。如果按照这种思想方法来推理的话,那你就得承认,冷战以后,属于社会主义的所有思想流派,无论是共产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还是其他什么各种变体,都处在急剧衰微的状态。顺着这个趋势,他们将来在未来的世界中不会发挥主要的作用,而且他们原先控制的地盘也处在不断的萎缩之中。而在不断崛起的各种力量当中,最具有革命性和爆炸性的力量,莫过于伊斯兰教的教团组织。其他同样迅速崛起和扩张的组织还有,但是都没有它具有这样大的革命性和冲击力。所以我相信,未来的几十年之内,他们的冲击会在很大程度上给世界体系留下重大的烙印,比较接近于二十世纪俄罗斯的冲击给世界体系留下来的烙印。而现在的俄罗斯,虽然在形式上好像仍然是西方体系的主要挑战者,但它却是一个正在衰微的势力。它挑战的结果很可能使自己进一步衰微。而伊斯兰教对世界体系的挑战则是正处在方兴未艾的状态,将来还是大有可为的。好,谢谢。
讨论部分(仅选取与阿姨讲话相关的部分,所有问题均经过提炼。)
[01:38:10]某听众:是不是可以说像伊斯兰这样政教合一的国家很容易出现独裁?
[01:38:21]刘仲敬:这个,与其说它们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倒不如说它们根本不是国家。至少他们不是说,法国大革命以后建立起来的那种国家模式的国家。它们本身就是教团。它们的教团实际上是不需要国家的。它们能够提供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这个信仰的意义,对于他们来说,信仰的意义就绝对不符合比较宽泛的知识分子想象中的那种信仰的含义。知识分子想象的信仰就是我赞成某一种理论和观念,然后赞成完了以后,可能我就去研究去了,或者不研究。但是无论如何,这件事情没有多少社会性,主要是理论上的东西。而教团呢,它在理论上是不先进的,伊斯兰教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在神学上不是很发达。其实在中世纪,好像是伊斯兰教占领地区和经济势力比基督教世界要强大得多,但是它们远不如中世纪欧洲那些贫困的修道院里面产生出来的神学多。它们的特长在于,它们提供了直接和具体的社会服务。加入了那些团体之后,你实际上在团体之外,就没有别的社会关系了。
[01:39:25]这一点我觉得中国人应该能够理解,因为这一点跟共产主义有相似之处。共产主义跟传统的俱乐部政党不一样。传统的俱乐部政党就是说,我们是保守党或者自由党,就是一帮地方绅士或者商人,观念相似,我们组成一个俱乐部式的结构,但在俱乐部以外,我们还有自己各自的关系。哪一天闹翻了,我退出你的俱乐部,另外组党,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共产党不一样,你一旦加入了共产党,你的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少先队员,一直到死都在组织的管理之下,除了组织以外你什么都没有。你离开组织以后,你就好像一个残疾人离开拐杖以后,刹那间,至少在短时间内,你连怎么样生活都不会了,连怎么样说话都不会了。所以这一点你才能够解释,为什么共产党员在遭到迫害的时候,往往是怎么都不肯逃走,在有机会逃走的时候都不肯逃走,给他平反的机会他马上就会回去。同样的情况出现在资产阶级政党当中,那肯定就是大家撕逼,然后各自搞各自的政党。
[01:40:21]共产主义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关键就在于,它的组织能够造成极大的社会关系依赖性。这个依赖性一旦养成了以后,你要想摆脱它另外重新建造一套社会关系,是非常不可能的。你像张国焘这种人,他逃到加拿大去,结果只能做一个领取养老金的人,基本上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能做了。也就是说,你真正在共产主义组织中混过一段时间以后,你等于是变成了一种特殊材料做成的人,用特殊的语言和特殊的切口。离开这个团体,你连说话都不会了,做事都不会了,你整个就是一个废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组织哪怕是整过你,只要他愿意给你平反,恢复你的地位,你肯定是兴高采烈的回去了,因为你本来就没有其他的路。
[01:41:03]伊斯兰教的教团就是这个样子的。你如果从小就在这样的教团中长大的话,你跟教团之外的人没有办法接触,你跟教团之外的人没有办法结婚,没有办法交朋友,因为一到生活细节方面的话,你原来形成的习惯和依赖,都对你构成新的社会关系形成了不可逾越的阻碍。这样的教团组织真正的力量就在这个全方位的服务。这个全方位的服务是非常有用的,非常安全的,它能够保护你。例如像现在的新疆就有这样的情况。如果你是个普通的居民,你穷了没有人会管你,如果有人欺负你,没有人会管你。如果你加入了他的某一个教团,那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你没有房子,刹那间,会有一批教友从你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跑过来,带着钱、带着工具、带着材料来,帮你一夜之间就把你的房子建起来了,一夜之间你就有钱了,你的家人都得到安定了。但是如果你背叛了他,也可能在半夜之间,你突然醒来的时候,发现你自己躺在垃圾堆上,刚刚建好的房子已经给人拆得光光的。它既是巨大的服务和保障力量,又是巨大的约束和恐吓力量。一旦你加入了这样的团体,即使理论上他没有说要杀你全家,但是实际上你加入进去以后就是一个单行道,你再想要退出来,那个成本是非常之高的。
[01:42:24]某听众:现在的贪官在法庭上承认错误,我觉得虽然可能是违心的,但是可能有一部分他们是真心悔过的。
[01:42:45]刘仲敬:因为人最大的恐惧就是什么呢,被孤独和被抛弃。像高尔基这样的人都是这样的。列宁在世的时候他往往跟列宁吵架,列宁一死了以后,他就觉得他自己变成了孤儿,好像失去了依附的对象,马上就痛心疾首的忏悔起来,说过去不该跟列宁吵架什么什么的。这个事情不一定是别人逼他的。从心理依赖性的角度来看是很容易理解的。
[01:43:08]某听众:美国将来对穆斯林的态度会是怎样?
[01:43:21]刘仲敬:我觉得美国不是伊斯兰教徒的敌人,能够跟伊斯兰教徒竞争的只能是跟它同生态位的团体。对它来说就不存在有军事打击的问题。如果你用现代化的军队去打击它,那当然是可以打掉的。但是你别忘了,你现代化的军队招募到的那些军官,自己都很有可能变成他们教团的成员。像俄罗斯镇压车臣那些军官,往往就是这样的。俄罗斯安全部队当中改信伊斯兰教的比例是格外的高,这一点可能里面应该是有一点儿特殊的奥妙的。能够跟伊斯兰教徒竞争的东西,就是跟它能够占据相似生态位、能够团结群众、能够建立类似教团的组织。
[01:44:02]某听众:那他们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挑战美国主导的世界体系?
[01:44:10]刘仲敬:会的。因为美国主导的这个秩序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一个直接延伸,而教团制度所取消的,正好就是国家体系本身。美国等于是这个体系的继承人。而它们攻击的,虽然不是直接攻击美国,但它们间接的攻击了美国体系产生的那个基础和源头。但是这是没有军事或者政治解决方法的。实际上这就是一个社会组织和信仰的竞争。如果它们的挑战失败,那也只是因为在思想观念上和组织层面上产生了跟他们生态位相近、而且足以对它们进行有效竞争和遏制的组织。这个组织我觉得不大可能是民族国家。民族国家跟他们就是,属于有劲使不上,因为跟它们不处在同一个层面上。就好像说你养了一只猎犬或者老虎,让它们去捉跳蚤一样,它肯定捉不住。不是因为你养的猎犬不好,而是因为它们不在同一个生态位上。能够跟跳蚤实行有效竞争的,那大概是其他的某些昆虫,像蜘蛛之类的。能够跟细菌竞争的,大概就是产生青霉素的霉菌之类的。能够克制你的人,肯定是跟你生态位相近的,不会是超越你生态位的东西。
[01:45:21]它这种教团挑战的厉害之处、危险之处就恰好在于,十六世纪以来民族国家体系的产生,实际上是牺牲了中世纪长期存在的许多基础生态位。而这些基础生态位,才是遏制像伊斯兰教团,能够跟伊斯兰教团进行有效竞争的力量。将来如果说是类似的组织,比如说像是圣殿骑士团或者诸如此类的组织不重新产生的话,那么可能现有的民族国家体制是不能有效的遏制伊斯兰教势力的扩张的。所以我觉得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它的挑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至少在初期阶段,能够像是布尔什维克打倒一大批比较脆弱的国家一样,一下子就打倒了一批比较脆弱的民族国家,造成一个动荡的真空。然后在这个扩张的过程中,引起相当于中世纪那种亚国家团体,骑士团啊,兄弟会啊之类的组织,重新复活。而那些重新复活的组织,才能够跟这些教团构成有效的竞争关系。
[01:46:30]某听众:那是不是说现在伊斯兰国的行为反而能起到一个对世界的推动作用?
[01:46:39]刘仲敬:是个有力的刺激作用。因为挑战和破坏是很难分清楚的事情。同一件事情你说它是挑战还是破坏,那是要看你的观点了。但是,无论如何,就是说经过挑战以后,无论挑战结果如何,世界都会变得不一样。通常你为了战胜某一种挑战,你会不得不接受你的敌人和挑战者带来的某些特征,否则你就没有办法克制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即使失败了,也不是完全失败,其中也是有胜利成分在内的。我想伊斯兰教这种团体,它等于是给民族国家体制提供了一个警示,证明我们原先,二战以前还认为是完美无缺的、维也纳会议和巴黎和会都认为是没有问题的这个民族国家体制,其实是有软肋和空白点的。
[01:47:36]某听众:那您说这种刺激作用是不是对普通人而言会造成一种灾难呢?
[01:47:46]刘仲敬:是灾难。
[01:47:48]某听众:所以是不是说所有的东西都是必须要经过这个痛苦的过程才能得到提升和完善呢?
[01:47:55]刘仲敬:仔细想来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你所有的优秀品质什么的,都是通过演化论意义上的筛选构成的。你之所以能够,比如说是具备某种能力,那你肯定是因为在过去的演化和筛选中间,有许多没有这种能力的个体已经死掉了。进化和退化也是一样的事情,因为你产生出某些特点或者组织,或者甚至可能是必然会导致另外一些特征或组织的退化。因为一切资源都是有限的,即使物质资源在某个情况下可能达到近乎无限供应,但是机会的资源或组织资源肯定是有限的。比如说你[在某一时段]中,你关注的对象肯定是有限的,你关注了物理学就不能关注化学,无论你物质上的资源再多的话,你不可能同时关注的。你如果把注意力转向化学,那你必然要放松物理学方面的关注。这是一个同样的道理。所以可能世界是永远无法达到完美的。完美只是一种临时的、暂时的最优平衡态。完美的产生,肯定,在某一方面达到完美的同时,在另外一方面就会产生出空门和软肋,结果新的挑战会在你这些空门和软肋产生。而你原先已经认为战胜的这个控制和挑战,则变得不再重要了。
[01:49:23]某听众:我觉得人类文明是不是不能全按照动物世界的丛林法则来走的吧,总会理性一点吧?
[01:49:33]刘仲敬:这个嘛,很难说,因为理性这个东西到底是一种内在的自洽的东西,还是只不过是历史经验产生出来的一个边界条件?这是很难说的。我倒倾向于可能是属于后者。也许理性本身不是一个整体上的东西,而是巨大的、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历代相传的历史经验,给你铺平了一个道路中间画出的一条边界线。这条边界线之所以能够画在这儿,主要是因为历史经验刚好推进到这一步。如果历史经验没有推进到这一步,那么理性的边界就要画在另一个位置上了。而且随着历史经验的演变,这条边界也可能不是固定的,而是在不断演变之中的。
[01:50:15]某听众:那是不是说人类平和的改进不如这种冲击来得好啊?
[01:50:34]刘仲敬:不是说不如冲击来得好。而是因为如果你长期没有接受到某种冲击的话,那么你对这种冲击的抵抗力就会变得越来越脆弱,于是实际上你等于说是,在更长时期内,造成了你面临这种冲击的时候会突然崩溃的可能性。
[01:51:25]某听众:目前能和伊斯兰教进行同生态位竞争的有哪些?
[01:51:36]刘仲敬:我想,就目前情况来说的话,能够跟伊斯兰教进行有效竞争的也就是基督教的传教团体。
[01:51:43]某听众:那目前他们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
[01:51:46]刘仲敬:这个我具体也不太了解。当然将来也可能会产生出更加合理的组织。我认为就是跟这种团体能够进行有效竞争的团体,除了生态位相近以外,但是也不应该是完全相同的。它应该能够具备某一些教法团体所不具备的特征,而这些生态位相近,但是特征有异的东西,才是它的有效的克制剂。如果是完全相同的话,那就仅仅能够竞争而不能克制了。所以中世纪时期,十字军战争时期会形成骑士团这样的组织,圣殿骑士团,或者波兰王国的骑兵队这样的组织,可能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产生出来的。这种演化是自然。它应该产生在斗争的边界地区。也许像现在库尔德人这样的组织,就是这种应激反应的一部分。
[01:52:48]某听众:所以说现在的伊斯兰国兴起不一定是一件坏事?
[01:52:54]刘仲敬:这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看了。你如果处在没有做准备就遭到打击的那个边界线上,那就不见的是好事。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打击的话,也就没有办法在冲突地区产生出必要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了。其实人的大部分基因都是转导的产物,也就是说由其他的病毒或微生物给带进来的。所以人可能有70%都是由异种基因构成的。连物种和物种之间的边界都不是明确的。制度和制度的边界当然也是这样。笼统的说可以有这种制度和那种制度,但是所有制度其实都是人类基因组这样的嵌合体,其中留下了很多来源于其他历史时期留下的制度的痕迹,那是历史上各种入侵和模仿的产物。但是可能就是这样七拼八凑搞成的看上去很不规范的东西才有生命力。你如果搞成一种看上去整整齐齐,好像是每一段都是功能明确的基因,这样的基因很可能在自然界是没有生存能力的。这种七拼八凑留下的痕迹,恰好就反应了它在过去的漫长历史中间曾经经历的各种考验,而这种考验是它生存能力的最佳保证。
[01:55:58]某听众:中国会不会受到大的冲击?
[01:56:00]刘仲敬:会的。这基本上是可以肯定的。时间上凑的正好。九十年代以后,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倾向于空心化,正好是提供了大好的机会。他们可以填补,多半是已经填补了这个真空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你就不可能说是现在有什么以河南为中转站的什么地下运输线的存在了。如果是以云南为中转站还比较正常一点,因为云南还是传统的伊斯兰教地区,结果中转站居然在河南。
[01:57:38]某听众:那山东的回族呢?
[01:57:41]刘仲敬:我觉得山东的回族应该是比较老的家族,应该还是相对而言比较固定的。有危险的应该是新来的这种迅速传播的教派。中国的致命之伤在于基层的空虚和枯竭,资金和人才都被抽空了,就是留下来了一个巨大的真空。任何人想进去的话,阻力都不是很大的。
[01:59:33]某听众:我们国家历史上从来都是世俗的国家。
[01:59:38]刘仲敬:这个不见得。你说历史上中国一直都是世俗国家,实际上是因为中国历史的记录者是士大夫阶级,所以他有意的低估了基层各种怪力乱神的作用。像是张角啦,孙恩啦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所以你要看士大夫记录的历史,就有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像张角、孙恩那种人,好像是前几年历史上一点痕迹都没有,大家都在关心着谁当什么什么官,谁跟羌人或者匈奴人打仗之类的事情,突然几年之内,好像全国到处都在闹黄巾,他们从哪儿出来的?这好像是不可能的。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士大夫阶级不愿意记载这些不规范的、缙绅乡绅难言的、不雅驯的东西,直到这些人实在打上门来,不记载也不行了,才用比较歪曲的方式记载下来。像明朝这样的例子,肯定不会像是明史记载的那样。它的早期历史,十拿九稳就跟孙恩、张角他们这批人是差不多的。只是后来被士大夫阶级重新给改写了。早期它就是一个邪教组织,这也应该是没问题的。
[02:01:41]某听众:我觉得中国每个朝代的君主都是造反上来的,然后长则几百年,短则几十年,又被其他人推翻了。
[02:02:02]刘仲敬:所以中国社会的不稳定性比较强,容易发生大动乱或者是大规模的替代。日本这样的地方就不容易。基督教在日本传了一百多年,现在成就仍然非常之小,这就是重要原因之一,它原有的社会比较密闭,基本上是填合了所有可以填合的空间,就没有什么余地可以让你渗进去的。但是像中国这样的地方,外来的宗教或者组织,突然渗透进去,突然替代,那是太容易了。
[02:03:18]某听众:我的感受是,政府现在对穆斯林的打压不如对基督教的打压。
[02:03:45]刘仲敬:这个可能是因为中国的正式理论还是把自己当作挑战者,当作是世界上的革命力量,觉得亚非拉的革命势力是我们的兄弟,反对美国的都是我们的兄弟,所以想把,多多少少要统战一下伊斯兰教的意思在里面。
附:阿姨在休息时的一段谈话。这段谈话发生于第三讲之前
[00:00:00]刘仲敬:[我所说的]精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精英,就是说,不能是只是科举士大夫那种精英,或者是说军人那种精英,你要的就是出钱的人,坦白说就是要资产阶级才行,只有资产阶级才有足够的财政责任感,没有他们那是不行的。近代民主的优越性就是依靠资产阶级专政来建立的。而且随着资产阶级专政的削弱,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所谓资产阶级专政的削弱,在西方的核心区,在英美这些国家,就表现为普选制,取消了原来那种天经地义的财产资格。不纳税的人不应该有选举权,坦白说就是这个原因,这一点至关紧要。
[00:00:37]某听众:现在都在纳税啊,谁没纳税?
[00:00:41]刘仲敬:间接税不算税,消费税那些是不算税的。它培养不起责任感。英国人当时所谓的纳税人,就是指乡绅和商人。地主纳土地税,伦敦的商人什么的,纳货物税。他们有职业的责任感。像法国第三共和国就有一个制度,它是规定是,文武官员在选举时是不应该投票,因为他们是支付薪水的人。还有一个阶级是不应该投票的,就是仆人。因为其实仆人是有主人的,他投票的时候很容易受到主人的影响,因此去选举是不公正的。而文武百官,他也是仆人,但他不是私人的仆人,而是公共的仆人,所以他们参与选举也是会引起选举混乱的。总的来说,基本精神就是,出钱的人,纳税阶级才应该是投票的人,食税阶级、使用税款的阶级,无论是公家的仆人还是私家的仆人,都是不应该投票的。这才符合政治学的基本原理。
[00:03:36]私人的财产权的绝对性受到损害,它不是仅仅影响到民营企业家或者影响经济,它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可以说,西方文明最成熟、创新能力最强的时代就是牛顿和莱布尼茨那个时代——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表面上看技术还在继续发展,但是最核心的理论创新实际上是放慢了的,比起牛顿当时那个时代,那种日新月异的情况来说,可以说是,最基础的理论上的创新是放慢了的,实用技术的发展是增加的。这其实不是个好兆头,这对文明本身是不利的。因为有很多东西,其实最根本的东西就是理论创新。理论创新产生了,有了突破以后,实用技术是比较容易的。理论创新过不去的话,那你这个层次升不上去,单搞实用技术的话,那等于是一个扁平的横向发展。
[00:05:06]实际最需要的,不仅是中国,就是西方和整个世界,最需要的就是恢复到近代早期十六、十七世纪的政治理论上。这才是正本清源。这里面有一点是必要的,就是要破除大众民主、群众民主和一人一票的影响。大众民主只有一个好处,就是它运作起来比较简单,因为一人一票这个东西计算起来比较简单,但实际上绝对不能证明说是,多数派,或者说是群众的意见就一定是真理。实际上这个道理就好像是长子继承权一样,不能说就是大儿子一定比小儿子聪明,但是为什么我们要用长子继承权,因为这样比较简单。谁是小儿子不好说,因为你也搞不清楚,你在四十岁、五十岁的时候会不会再生一个。你要说小儿子继承的话,那现在这几个儿子谁继承,谁也说不清楚,说不定将来出了一个继承人把他挤掉了。这样继承人就会变得很不稳定。但是谁是大儿子,这是很明显的。他第一个生出来,不管再过几十年,他肯定都是大儿子。
[00:06:07]同时长子继承权也比选贤与能要好,因为选贤与能就说不清楚了。你说你数学好,他说我音乐比你好。按照数学的标准我应该上,按照音乐的标准你应该上,这样吵起来就没完没了。要按照才智和功绩竞争的话,最后的结果就一定要搞阴谋诡计。大家都觉得我应该上,搞到最后一定是,由良性竞争转为恶性竞争,搞到家破人亡的地步。相反的,你说无论你聪明也好笨也好、有功也好没功也好,只要你是长子你就上。那这样的话,马上就可以解决很多具体的纠纷。按照中国古人的话,这叫做大位不以智取。尽管长子本身不一定高明,但是因为长子继承权这个概念可以一下子消灭很多不必要的争论,所以这个制度就是有道理的。一人一票也是这样的。实际上一人一票是没有道理的,多数人根本不见得正确,群众根本不见得正确。但是一人一票这个做法的好处在哪里?它可以防止作弊。你要划分选举团的话,谁有资格、谁落选,那么作弊的机会会多到无穷无尽,人人都想作弊,而为了作弊又会引起很多阴暗的党争,这些党争对政治的破坏作用非常之大,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所以还不如干脆就一人一票了。真正合理的原因就只有这一点。其他所有的理由都是神话性质的,不值得推敲的。
[00:07:25]某听众:那如果你说谁出钱谁来决定的话,有两个问题。其一,如何保证有钱人对没有钱的人做出的决定是公平的?其二,如果使钱多的人有更大的权力,在大众民主制下该通过何种方式实现?
[00:07:45]刘仲敬:实际上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其实张五常提过这个办法,就是选票买卖,公开出售选票。还可以再加一个彭定康式的修正:可以实行一种一人两票制。一票对应兵役,你投了这一票就要尽军事义务,就要当兵,如果不当兵的话,你没有这一票。只要你当了兵,用你的血做了贡献,这一票就是你的了,不可转让。还有第二票是可以转让的。你可以不卖,留给自己,但是你要高兴卖的话,出卖这个选票是你天然的权利。谁出价高,或者是你看谁顺眼,你可以出卖或者赠送这张选票。按照这种形式实行一人两票制度,可以解决现在大众民主制引发的问题。
[00:08:32]某听众:那这跟贿选买票不就是一回事么?
[00:08:38]刘仲敬:贿选是个很正面的现象,它不是坏事。英国人、罗马人和雅典人在他们的黄金时代,他们的选票实际上都是可以买卖的。
[00:08:51]某听众:我觉得如果要采取这种选举制度,必须存在许多政党。要是只有一个政党的话,你让我们选谁去呀,呵呵~
[00:09:06]刘仲敬:这个嘛,我说的是理想的政体,这个理想政体不大可能出现在中国的。我刚才提出的那种做法对于西方现在的那种一人一票的社会福利的大众民主,是一个有效的矫正。按照我这种选举制度的话,他们现在就不会有什么福利国家的问题,不会有什么穆斯林移民的问题,这些问题从源头上就不存在。至于在中国嘛,在有共产党的国家,老实说,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只要有共产党存在,你无论多么好的方案都执行不了,好方案和坏方案完全一样,反正全都是空想。他无论如何都不肯交出权力。所以老实说,不管你想往哪一个方向改革,你都得要排除共产党。
[00:09:46]而共产党的问题在于,它有一种犯罪集团的心理,它不是一个可以退休的政治集团,它是有黑历史的犯罪集团。他退休以后,不可避免的要面临着无法交代的过去,仅仅凭这一点他就不能退。这是一个共犯结构的问题。比如说我跟你一起赚钱,这一点不能保证我们将来一起团结,因为我在别的地方也可以赚钱,说不定我就跟你撕逼了;但是如果我跟你联合起来把他给杀了,那么我永远不敢背叛你,一旦背叛了你的话,我自己就会暴露,整个就要完蛋了。像上次洛阳不是发生一个绑架案么,绑架好几个小姐,最后那个男的联合几个小姐杀了其中一个想要逃跑的小姐,所以最后的话,其他几个人都不敢背叛他,为什么呢,因为一旦背叛他,她们自己就是杀人的从犯,所以她们不敢面对警察。
[00:10:35]共产党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的。他自己构成了一个既是加害者又是受害者的共犯结构,哪怕是表面上看是受害者,实际上在这中间也是有自己的不光彩的一份在里面,所以是禁不住曝光的。这一点才是他能够维持统治的根本原因。你想想王实味那些人为什么受了害还不肯逃跑,像现在那些被打的贪官污吏什么的,为什么他不肯辩护呢,说是不能跟党组织对抗,那是因为即使目前给他加的这些罪名是纯粹冤枉的,但他自己另外肯定还有黑历史在党手里面。他不是一个完全无辜的人。没有党的话,一旦真相完全曝光的话,他的真正身份肯定是通缉犯。所以即使党迫害他,他也只能希望,或者是“家鸡打得团团转,野鸡打得到处飞”,他是家鸡,他永远离不开党,他希望党有朝一日回心转意,像是胡耀邦时代那样重新拨乱反正。他绝对不敢到共产党以外的地方去重新开始生活。这一点才是它能维持团结的真正逻辑。所以你就不能把它当成一个政治集团来考虑,你得把它当成一个有共同黑历史而且不能曝光的犯罪集团来考虑。按照这种方法来考虑的话,许多事情就可以解释清楚了。
#完#
刘仲敬在不骂娘的时候,论诉还是很精辟的。
很多国人说起伊斯兰教,就说要大力推进世俗化。
但是世俗化是结果而不是动力。
知乎对伊斯兰教的回答很多,但一般只限于表层的经义或行为。而忽视了伊斯兰教是一种强有力的社区共同体组织形式。
划定共同体边境和对共同体之外实现党同伐异的歧视和斗争。这是伊斯兰组织成功的基础。
补充两句。中国人通常持有主权国家至高无上的观点。而这种观点,在经济上受到跨国公司的挑战,在文化上收到穆斯林社群,以后可能还会有其他跨国宗教社群的挑战。未必是最好和最后的发展范式。
真搞不清上面有多少人真用心看完了全篇,理解了阿姨所言表达的观点,看看楼上多少人纠结于细枝末节的概念、历史错误而一叶障目,却把握不到重心
阿姨认为在当代解决以伊斯兰教为组织方式的社会组织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是不可能的,因为当代的社会资源的组织力量大多都是现代化的国家,也就是中国、美国、俄罗斯这样的现代化大国,这些现代国家无法对抗伊斯兰教恐怖组织是因为它们两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现代国家最有利的对抗伊斯兰教恐怖组织的手段是军事打击,但军事打击只能消灭掉一两个特定的伊斯兰教恐怖组织,消灭不了产生伊斯兰教恐怖组织的土壤和其功能性的价值作用,现代化国家的组织力量虽然在军事和调节府际关系方面非常强大,但无力于社会的治理和思想文化的维持和塑造,而这些正是伊斯兰教势力的根基地。他认为在当代伊斯兰教所引发的各种问题是无法根治的,想要根治只能借助于类似的组织,如圣殿骑士团、圣约翰骑士团这样的组织,而这些组织早在现代化之前就被扬弃掉了。
为什么伊斯兰教势力能一直维持到今天?这是前几篇文章的主题,阿姨认为伊斯兰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方式,而不是简单的宗教团体,而欧洲大陆由于现代化已经失去了这种动员能力和方式。在伊斯兰教势力范围民族国家的主权和边界的价值是很小的,社会运作的中心是信仰和法律。当代的伊斯兰教恐怖组织的土壤就在这里,因为当代大多数伊斯兰教国家都是用民族国家的方式存在和运作的,这些国家本身就是反伊斯兰教理想的存在,相反那些恐怖组织更贴近伊斯兰教的原意,即跨越国家的一切主权和边界建立信仰的统一体。
虽然伊斯兰教势力有着超越现代国家体制的能力,但伊斯兰教势力却不得不依赖现代国家才能存在。伊斯兰教势力会像寄生虫一样蚕食现代国家,从现代国家身上吸取资源,但它们本身缺乏独立运作的能力,伊斯兰教无论是理想还是组织方式都是不经济的昂贵的,它不得不依赖宿主,宿主一旦死亡,伊斯兰教势力自身就会分裂和灭亡。所以伊斯兰教势力虽然具有对现代性的冲击力,但不具有对现代性的超越力。阿姨思想的核心来自于对人类社会有着非常深刻的洞察和见解,这是一套颇有马克思主义作风的人类社会元素周期律。但他无力于将之理论化系统化地阐述出来,他只能用现有的概念和名词去表述新事物的图景,实际上这些现有的概念和名词对他思想的解释力非常不足,他最终也迷失在了那里,导致他最终南辕北辙。而大多数人只知道那些概念和名词最肤浅的表面含义,他们更不可能理解阿姨の深意。
但最后阿姨便化身为教主,可惜可惜≧﹏≦
伊斯兰的力量在于社民党白左的政治正确。反之一旦民族国家撕下政治正确,极右翼或极左翼起来,以伊斯兰这种野生状态会什么下场基本是可以预期的。目前在欧洲的情况j就看是哪边更快了。
和谐畅行版 简明伊斯兰史
本文为阿姨6月讲演的整理稿,原题《“真主的秩序”——伊斯兰宪制与欧洲体系的共同演化》,是阿姨首次、也是唯一一次大篇幅深度剖析伊斯兰文明,冬川豆对本文同阿姨进行了多次的核对校订,耗时日久。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广大非订阅读者收到的是和谐版,完整版于同一时间发抵冬川豆订阅读者。正文共计2万8千字,明日将推送问答部分。感谢场记三马兄。
(一)未能实现的普世和平
麦叶王朝(661-750,又译倭马亚王朝,阿拉伯帝国①的第一个世袭王朝。在伊斯兰教最初的四位哈里发(即所谓“纯洁的哈里发”或“正统哈里发”)的执政结束之后,由阿拉伯帝国的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即后来的哈里发穆阿维叶一世)建立。从661年至750年,该王朝是穆斯林世界的统治王朝)化家为国,从阿拉伯人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胜利。因为阿布·苏富扬(麦加贵族领袖,原本是穆罕默德的敌对者,后皈依伊斯兰教。他的儿子穆阿维叶·伊本·阿布·苏富扬成功夺取了哈里发的宝座,开创了伍麦叶王朝)代表了阿拉伯的城邦传统和部族传统。但是从伊斯兰的普世主义角度来讲,那是一个失败。它意味着默罕默德本人的理想有一部分没有达成,政权又重新回到阿拉伯元老和酋长的传统势力手中。这些人并不高兴把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普遍的、适合于全人类的宗教,把所有人都变成自己的教友,而是希望把伊斯兰教变成一种近乎特权的标志,把权力掌握在最初的阿拉伯骑士和元老手中,把后来被征服的大多数地区的臣民保留在非伊斯兰教的状态,这样他们才能够根据古兰经的依据,向非伊斯兰教徒征收人丁税。如果这些非伊斯兰教徒真的改信了伊斯兰教,那么人丁税就没有办法征了,他们的财政收入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同时既然大家都是伊斯兰教徒,那么待遇就应该比较平等,那么原先仅仅由阿拉伯贵族享受的大量的津贴,也就要给别人分享了。这两者都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1、阿拉伯帝国(632-1258),阿拉伯半岛上的阿拉伯人于中世纪创建的一系列伊斯兰穆斯林哈里发国(本意为哈里发的领地)。唐代以来的文言文史书均称之为大食国,而西欧称作萨拉森帝国(在拉丁文中意指“东方人们的帝国”)。帝国存在了600多年,主要有神权共和时期和伍麦叶王朝、阿拔斯王朝两个世袭王朝。帝国最盛时,疆域东起印度河西至大西洋。由于其地理位置和扩张性,阿拉伯帝国改变了周边文明诸共同体的发展进程。
▋伍麦叶王朝诸哈里发谱系图,同时显示了伍麦叶一系与先知穆罕默德及正统哈里发奥斯曼的宗族关系
▋叙利亚境内一座伍麦叶时代的沙漠宫殿,阿拉伯骑士集团征服并管理黎凡特的重要堡垒阿拔斯王朝(750-1258,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伊本·阿卜杜勒·穆塔里卜的后裔哈希姆家族在什叶派和呼罗珊波斯人的支持下建立)对伍麦叶王朝的胜利,从疆域上来看是伊斯兰势力的扩张,但是从性质上来讲,实际上是伊斯兰最初秩序的又一次退化。因为阿拔斯王朝依靠的是波斯和呼罗珊(包括今天的波斯东北、土库曼东南和阿富汗北部地区)的势力,它多多少少借助了非阿拉伯人对阿拉伯歧视的不满,利用波斯人的力量来颠覆了大马士革的阿拉伯力量。阿拔斯王朝是伊斯兰世界文官制度的真正创始者。它尽可能地继承了波斯的帝国传统,把主要的权力交给哈里发大臣主持。而这些哈里发大臣的伊斯兰教色彩往往非常淡薄,有些人甚至是,比如说是,一千零一夜里面那位大臣,实际上他的家族是出于佛教徒的一脉。另外这批人是萨珊波斯的后裔。对于西部和南部的阿拉伯人来说,呼罗珊人或者是东方人的胜利,进一步地削弱了伊斯兰教原有的势力。阿拔斯王朝带来的另一个改革就是伊斯兰的普世主义最终失败了。在圣战最初开始展开的时候,伊斯兰教的一个基本假定就是,战争应该是短暂的,最终,在不久的将来,战争地区将会消失,全世界都将在伊斯兰教的秩序之下实现和平。但是阿拔斯王朝把统治中心迁到巴格达以后,世界图景发生了变化,伊斯兰教世界和战争地区的冲突和分裂,将会变成一种永久性的趋势。因此新的法学派应运而生,开始讨论关于信教的君主和不信教的君主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最初的征服时代,这个相互关系是不存在的。
▋伍麦叶时代帝国版图东扩示意图(颜色越浅征服越晚)。较晚征服的波斯背景浓厚的帝国东部在政治、文化、军事方面深刻影响了之后阿拉伯帝国乃至整个伊斯兰世界
▋梅尔夫不但是前伊斯兰时代波斯帝国东部最重要城市之一,也是阿拔斯王朝势力对抗伍麦叶王朝的军事、政治大本营在一个和平地区和战争地区并存的世界上,就必须得巧妙地解释古兰经中关于权宜之计的理论。权宜之计就是说,伊斯兰教徒在存在异教徒的世界上怎么跟他们相处。如果伊斯兰教是统治者,应该怎么对待他们;如果伊斯兰教是被统治者,应该怎样接受非伊斯兰教的统治者。伊斯兰教的君主跟非伊斯兰教的君主打交道的时候,他们签署的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他们创造的这个理论有点像红衣主教黎塞留(阿尔芒-让•迪普莱西•德•黎塞留,1585-1642,枢机主教、路易十三的首相。为了打击哈布斯堡王朝势力,黎塞留与信仰新教的瑞典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奥斯曼土耳其结盟)后来跟土耳其人结盟时创造的理论。首先要确定伊斯兰教君主本身的正统性,也就是信士们的长官的利益和信士的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以此为标准,如果符合信士们的长官弘扬信仰努力本身,那么出于权宜之计,跟异教徒签署的协议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不符合这个标准,即使签署了协议也是可以不遵守的。因此条约或者是秩序的合法性,归根结底要取决于信士们的长官本人的合法性。
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重大的问题,信士们的长官,也就是哈里发,他的合法性是怎么样建立起来的?先知本人死得太仓促,没有留下一个明确的传统。在他死后的初期,也就是所谓的共和时代,麦加和麦地那城邦的传统起了一定的作用,哈里发的职位多多少少是由元老们产生出来的。伍麦叶家族迁到叙利亚以后,把统治权恢复为世袭了(叙利亚和埃及是穆阿维叶·本·阿比·苏富扬势力的大本营,他胁迫第四位哈里发阿里的长子哈桑放弃继承权,并假装同意阿里的次子候赛因·宾·阿里在他死后继承哈里发之位,但暗地积极培植自己的儿子亚泽德的势力。680年,穆阿维叶死,亚泽德攻杀候赛因·宾·阿里,继承了哈里发之位,从此,穆阿维叶的后代世袭为哈里发)。阿拔斯王朝把首都迁到巴格达以后,更没有意识要恢复原有的族长选举。结果就造成一种很微妙的状态,事实上,哈里发的权力是可以用武力夺取的,甚至可以通过宫廷政变来夺取。攫取权力之后,没有人能够真正地对哈里发的正统性提出质疑。
▋奥斯曼帝国极盛时期的米勒特划分:穆斯林(深绿)、鲁姆人(东正教基督徒,蓝色)、犹太人(黄色)、亚美尼亚人(粉红)、天主教徒(黄绿)哈里发划分他自己的信徒,根据教团制度,而不是根据原有的部族和城邦制度,也就是后来土耳其人著名的米勒特制度(米勒特本意为“民族”。1453年苏丹穆罕默德二世占领君士坦丁堡后,承认希腊正教会为“米勒特”,任命真纳狄奥为正教总主教。在总主教领导下,正教徒只要不触犯帝国的行政当局和穆斯林,就享有宗教、文化等方面的自治权)。在这种制度中,法官,就是社团的统治者,法官执行的是教法,也就是伊斯兰教的教法或者是犹太教的教法,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本教团的法官,在哈里发面前代表本教团,对本教团的人负责。教团是跨越地域的,例如是君士坦丁堡或者安条克的大主教,管理他们手下的基督教徒,或者说是某地的犹太人的拉比管理他们手下的犹太教徒。他们那些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分布的范围都是跨地域分布的。但只要他们在信仰上属于某个主教,就可以通过这个主教,跟哈里发发生关系。例如是科普特人(阿拉伯人占领埃及后变为穆斯林对那些仍在使用古代埃及语的土著基督教居民的称呼,科普特人大多自愿缴纳丁税,保留原有信仰,成为“吉玛人”(“受保护的人”),而不愿皈依伊斯兰教,变成“麦瓦里”(外族穆斯林))的主教住在亚历山大,但他实际上还管理努比亚(埃及尼罗河第一瀑布阿斯旺与苏丹第四瀑布库赖迈之间的地区)和埃塞俄比亚的教会。这些教会,哈里发就有理由通过他,干涉埃塞俄比亚和努比亚的政务。
▋奥斯曼苏丹麦赫麦特二世与希腊正教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耶那丢斯二世在伊斯兰教理论中,米勒特制度假定的是一个属于和平地区的政治体系。在哈里发统治的和平地区,伊斯兰教已经占据了永久性的主导地位,伊斯兰教自然要通过他的卡迪(伊斯兰教教职,意为“教法执行官”,即依据伊斯兰教法对穆斯林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商事、刑事等诉讼执行审判的官员)和法官来统治。卡迪和法官有解释法典的权力。而其他各种宗教,受到宽容的犹太教和基督教徒,通过他们自己的教团,享有治外法权。从伊斯兰教理论上来看,他们应该是逐渐减小并最终被收编的群体。在这个和平世界的边界之外,在面对异教徒的广大世界中,他们仍然是一个等待传教和征服的对象。在传教和征服的过程中间,可以签署一系列具有权宜之计性质的合约。
和平世界如果能够永远保留它理想上的状态的话,那么早期伊斯兰教设计的世界秩序也许真的会实现。但是问题在于,和平世界本身自己的秩序供应是出了问题的。阿拔斯王朝后期,哈里发制度开始向柱国制度和苏丹制度转化。从伊斯兰教的法统观念来看,这就意味着,僭主对合法统治者的篡夺。柱国,或者照阿拉伯的音译叫做道莱,或者是苏丹,一直就是强人领袖。它在正式体系中间没有合法地位,但是在哈里发衰微、政权的正统性需要保卫的时候,军事强人就从哈利发那里得到柱国或者是苏丹的称号,根据这个称号来授权辅佐哈里发,代替哈里发行使权力。
▋建于12世纪位于伊朗北部的图鲁尔陵,蛮族军阀势力强盛与哈里发权威衰弱的历史见证
▋阿拔斯王朝晚期割据势力林立,从地缘有效管理的角度上看哈里发的朝廷近乎消失最初产生的柱国是在叙利亚,是由阿拉伯人本族的雇佣兵组成的,后续的苏丹往往就是从北方的突厥人或者是斯拉夫人组成的蛮族雇佣兵,而苏丹大多是这些蛮族雇佣兵的领袖。他们只称为苏丹,把哈里发变成放在宫廷里面毫不重要的傀儡。结果导致了伊斯兰世界的再度封建化。柱国和苏丹的正统性不如哈里发。强大的封建领主,或者说是蛮族入侵者,在控制了一、两个省区以后,往往都能够从旧的哈里发或者苏丹那里得到一定的称号。这些称号往往会进一步降低为埃米尔(伍麦叶王朝时,哈里发所属各地封建领主及各行省最高长官总督被称为埃米尔,哈里发宫廷卫队总监(兼都城军事长官)也袭用此称号。后来,各地埃米尔与哈里发之间的从属关系逐渐疏离,不少地方的埃米尔只象征式地承认哈里发的统治权,取得独立的地区军政大权)或者其他什么东西。随着这些阑入的军事集团逐步增多,晚期的阿拔斯王朝逐步变成一个碎片式的、大批封建领地构成的一个综合体。后期伊斯兰教的动力,主要来自于这些大多数是由蛮族将领组成的封建体系。像征服中亚和印度的活动,主要就不是由早期的伊斯兰教徒、阿拉伯人或波斯人,这些人的精力早已经耗尽了,而是由后期进入阿拉伯土地、接受了哈里发封号的改信伊斯兰教的蛮族首领展开的。
▋1025年南亚次大陆局势地图,最北面的绿色部分为加兹尼王朝控制区域加兹尼王朝(962-1186,由波斯萨曼王朝的突厥族奴隶出身的将领建立,极盛时期占据着伊朗大部、土克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部分地区、阿富汗、巴基斯坦与印度北部)打开了通向印度的道路,把伊斯兰教扩张到印度河流域,最后经过几个世纪以后,逐步产生了德里苏丹国(1206-1526)和莫卧儿帝国(1526-1858)。入侵印度对伊斯兰教来说有一个很无奈的效果,就是说,原先穆罕默德在传教活动中,他考虑的是基督教和犹太教,也就是属于亚伯拉罕一神教这个系统的其他宗教,伊斯兰教以改革者自居,以更加纯洁的一神教自居,准备扫除掉这些原有宗教中间不纯洁的部分、具有多神教色彩的部分,使其恢复本原色彩。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伊斯兰教与其说是一种独立的宗教,不如说是犹太基督教传统的一个新的改革宗,一个特别强大的改革宗。但是先知对于纯粹的拜物教——包括麦加原先曾经盛行过的这些崇拜自然神的各种多神教并不尊重。
▋建于12世纪末的德里顾特卜塔标志着伊斯兰势力在南亚次大陆北部绝对优势的开端,不远处的铁柱则是佛教时代的帝国遗存所谓的伊斯兰教的宽容,实际上指的是宽容有经人(Ahl al-Kitab)。有经人就是指旧约、新约这样的宗教经典。从伊斯兰教教义的角度来看,这些宗教经典是正确但是不完备的。它部分地代表了上帝的旨意,耶稣和摩西都是接受了上帝旨意的先知,但是上帝的旨意尚未完全,要等穆罕默德来了以后才能完全。所以有经人之所以得到宽容,因为他们的经典是正确的,但是没有完备的经典,是伊斯兰教的先驱。伊斯兰教并不是否定了这些经典,而是包含了这些经典,然后又有所添加。但是非一神教的多神教,崇拜星星、树木、石头、动物之类的,那就是完全的邪教了,是属于打击的范围,并不在宽容之中的。穆罕默德在征服阿拉伯半岛以后首先做出的决定就是,在阿拉伯半岛只能有伊斯兰教存在。原始的多神教,除了麦加那一块玄石(麦加克尔白东南角墙上镶嵌的一块微红泛褐色的陨石。很久以前,闪族文化就有一种习俗,人们以非比寻常的石头标记宗教崇拜的场所。632年,穆罕默德率众到麦加克尔白举行辞别朝觐时,曾抚摸和亲吻这块石头,说它是真主在大地上的誓约。后来它被穆斯林视为“神圣之石”)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而保留下来以后,原始的各个城邦的保护神和拜物崇拜基本上被扫除了。
▋细密画中先知穆罕默德与其之前的使者(亚当、亚伯拉罕、摩西、耶稣)
▋先知穆罕默德捣毁麦加天房中的偶像,留下玄石并将其镶嵌在天房的一角在印度,他们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就是说印度教、佛教这样的看上去神像众多的宗教,是不是属于有经人的范围。按照原始的定义,在加兹尼王朝这样狂热的传教者看来,他们显然都是属于邪恶的多神教,他们的神庙需要被拆除和毁灭。对印度的征服持续了几百年,直到莫卧儿王朝中叶的时候,阿克巴时代(1542-1605,1556-1605年间在位,莫卧儿帝国第三代皇帝),才有人提出新的理论,认为印度的各个传统宗教也可以纳入宗教宽容的范围。但是这一点始终没有变成正统的学说。在奥朗则布执政的时期(1918-1707,1658-1707年间在位,莫卧儿帝国极盛时期的皇帝),莫卧儿帝国又恢复了他的宗教迫害政策。印度教徒或者是印度其他多神教徒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分享犹太人和基督徒所能够得到的宽容,这始终是一个在伊斯兰教法内部很有争议的问题。伊斯兰教在十世纪以后进入中亚的时候也发生了同样的问题。伊斯兰教对佛教的取代,在中亚是一个伴随着血腥屠杀的过程。佛教的僧侣,照现在发现的考古证据来说,遭到大批屠杀,他们的经书遭到焚烧。现在龟兹的藏经洞发掘出来的考古遗址中,还保留着僧人当时被砍断的残肢和凝固在血泊中的经卷。
▋德里一座清真寺的部分建筑原为印度本土神庙,相当多的同类神庙在伊斯兰势力扩张的过程中被拆毁
▋阿克巴大帝乐于将各种宗教代表人物引入宫廷并与之讨论宗教问题
▋沙贾汗大帝爱子达拉有志于融汇折衷伊斯兰与印度教理论,后在夺位战争中被偏好纯正伊斯兰的兄弟奥朗则布击败
▋库车境内的苏巴什佛寺遗址。佛教时代的龟兹在伊斯兰浪潮的冲击下灰飞烟灭苏丹政治通过僭主的形式,极大地增加了伊斯兰教的军事活力,但也削弱了伊斯兰世界的正统性。苏丹一般是非阿拉伯人,不符合“阿拉伯语是真主唯一的语言和真主最喜爱的语言”这个基本前提。苏丹的力量一般来自于中亚高原游牧民族,跟原始的伊斯兰教徒没有关系。他们在伊斯兰教法方面的学术是比较浅薄的。在四大法学派斗争之中,喜欢采取武断干预的做法,引起了伊斯兰教内部的纠葛。所以从最初的突厥人,一直到最后的奥斯曼人、阿拉伯人和代理他们统治的蛮族军事首领之间的关系一直很微妙。他们多多少少有点像是后来明朝士大夫和满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伊斯兰教徒和阿拉伯人已经衰弱到这个地步,基本上没有能力保卫自己了。突厥人的干涉,是伊斯兰教恢复战斗力的唯一途径。另一方面,阿拉伯人又凭借自己的正统性和比较优越的学术地位,歧视这些比他们野蛮的征服者。
奥斯曼帝国和北方的突厥人的入侵,导致了阿拉伯和伊斯兰世界内部的法律观念进一步演化。哈里发渐渐变成了傀儡,那么拥立假哈里发的政权就会不止一个。阿拔斯王朝被蒙古人灭亡以后,假哈里发的问题就更加突出了。奥斯曼人和埃及的马穆鲁克近卫军集团各自拥立了自己的假哈里发集团。最后假哈里发像一个战利品一样,从埃及人手中落入奥斯曼人的手中。不再出面的君士坦丁堡的假哈里发,在多大程度上还能够维持全世界伊斯兰教徒的长官的名义,在15-16世纪之间逐步变成了伊斯兰世界和基督教世界交涉时的一个重大题目。因为它引起了一个反向的干预问题。像法国人或者俄国人这样的基督教君主,他可以根据米勒特制度,提出反向的要求。如果说,君士坦丁堡的哈里发可以代表全世界的伊斯兰教徒,包括那些非伊斯兰教的国家统治下的伊斯兰教徒,那么是不是沙皇或者是其他什么基督教国家的君主也可以代表奥斯曼帝国境内的基督教徒?
▋开罗郊外阿拔斯系哈里发陵墓群。巴格达被蒙古帝国攻陷后,开罗的马穆鲁克苏丹在本地扶植了新的傀儡阿拔斯系哈里发
▋奥斯曼苏丹塞里姆一世击败埃及马穆鲁克王朝后废黜了开罗的阿拔斯系哈里发并将其头衔正式转到奥斯曼系君主身上这在苏丹政权的法统内部是符合米勒特制度的。因为米勒特制度的实质就是,它跟近代的民族国家或者是绝对主权观念是不相容的。它的统治边界不是地理上的,而是宗教意义上的。基本上所有的米勒特,从理论上来讲,都是跨国的,甚至是普世的。他们居住在全世界所有不同的地点,只要信仰相同,就要接受同样的律法指导,就要接受同样的教长领导。对于实施米勒特制度的政体来说,要想把它划分为地方性的、有明确边界性的民族国家来说,就是摧毁了他们宪法的根本。因此,奥斯曼帝国和欧洲各国的交涉就充满了一种奇特的色彩。等于说,你要按照民族国家的逻辑来看的话,等于是双方都采取了侵犯对方主权的做法。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亚美尼亚的基督教徒,往往依靠沙皇为他们的代理人;而黎巴嫩的基督教徒往往要求法国人充当他们的代理人。苏丹本人对这些做法是完全认同的,他自己也自称为是英属印度的全体伊斯兰教的代理人。他派出的阿迦汗亲王(伊斯玛仪派尼扎尔支派王朝的世袭称号)这些人,在英属印度的元老会议中占有一个重要的地位。
(二)殖民体系与多元宪制
伊斯兰教在宪制方面留下的主要遗产有两个大的标本。一个是黎巴嫩,一个就是英印帝国。尽管这两个地方都在伊斯兰教的边缘上面,但是正因为它在边缘上面,代表着伊斯兰教和非伊斯兰教世界接触的前方,所以它最完整地展示了近代前夜伊斯兰教世界体系的特征。这两个地方的宪制,可以作为一个样板。例如安纳托利亚内地,恰好因为是教团比较少,当地可能除了亚美尼亚以外,没有其他什么教团,所以反而显得不太典型。像黎巴嫩的双州体制和英印帝国的伊斯兰教教团体制,实际上是最能典型的代表伊斯兰教在遭到西方世界体系冲击前夜的真正的宪法结构。
▋黎巴嫩宗教势力分布图:什叶派(深紫)、逊尼派(绿)、德鲁兹(蓝)、阿拉维派(浅紫)、马龙派(红)、天主教(橙)、东正教(黄)、亚美尼亚人(褐)双州体制是这样一个东西,黎巴嫩根据它的当地宗教教团特点,划分为德鲁兹派(什叶派伊斯玛仪派的一个分支,教义受到诺斯替主义影响,常被视为异端)和马龙派(东仪天主教会,据说为叙利亚人马龙(?-410)所创。该派保持古代叙利亚教会的传统礼仪,使用叙利亚语和阿拉伯语,遵奉卡尔西顿公会议的决议,维护基督一位两性论)的两个州。这两个州分别由德鲁兹教派的教长和马龙派的教长来负责。各州都有一个大概是二、三十人组成的长老议会,由当地的各个社区头领组成。双州共同构成一个议事会,再向奥斯曼帝国的苏丹负责,但是奥斯曼帝国如果企图改变双州的宪法结构和税收结构,必须通过双州的保护人。这个保护人,通常是法国国王,后来变成拿破仑,沙皇亚历山大也曾经争取过这个保护人的角色。
▋英属印度宗教势力分布图:印度教(粉红)、伊斯兰(绿)、佛教(黄)、基督宗教(蓝)、锡克教(棕)、原始信仰(灰)英属印度,在它的宪法结构中,把各土邦的伊斯兰教社团作为一个特殊机构来处理。他们无论是在比哈尔(印度东北部的邦)还是在其他地方,无论当地的苏丹是伊斯兰教统治者还是印度教的王公或者是其他什么统治者,他们在宗教上面都要设立自己的评议会。这些评议会,在印度德里的副王的宫殿中,享有顾问的头衔。副王在召集国务会议的时候,在通知和咨询各地王公和苏丹的意见之前,要首先跟具有跨土邦性质的伊斯兰教评议会的代表商议。这些代表商议的结果,将会体现在德里副王派驻各土邦的顾问当中。由于英印帝国主要是实行顾问政治的,与其说是国家,不如说是一个超国家的政治大杂烩。顾问,而不是土邦的王公、苏丹之类的,才是它的实际上的统治者。因此像伊斯兰教评议会或者拜火教评议会这样的组织,他们对总督提出的,总督给顾问下达的行政指令,产生的实质影响力是超过他们自己所在土邦的王公或者是国王之类的。
▋海德拉巴是英印时期最重要的穆斯林君主土邦,君主的实际权力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英印帝国后期在新德里建造的印度风貌鲜明的副王宫,现为印度共和国总统府德里的副王,从理论上讲,首先是莫卧儿帝国的代理人,虽然他实际上是英国政府派遣的。最后在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以后,正式地变成了女王本人任命的代理人。他在法律上来讲,是不利于威斯敏斯特和联合王国本身的政府的。从理论上来讲,副王本身是仅次于皇帝的爵位,地位上比欧洲的国王本人都要高,除了兼任女皇的女王本人以外,没有任何人比他的地位高。这样一来,负责向副王宫廷里面派驻代表的各个评议会,例如代表从阿富汗到孟加拉国的跨国的伊斯兰教的团体,就形成了一种,你很难说是一种外交性的权利还是一种宪法上的权利的代表机构。因为这些东西涉及的利益,经常跨越了奥斯曼帝国和英印帝国两个大国的边界。例如像是印度河外的游牧民族之类的伊斯兰教徒和孟加拉的那些已经完全定居和驯化的伊斯兰教徒之间发生冲突,那么你就很难说这是一个国内问题还是国际问题了。这些邦国中间,有很多,例如孟加拉人肯定是大英帝国的直辖臣民,另外一些人呢,则是英印帝国统治之下,名义上是独立的,但是受英国保护和英国顾问监督的那些附属国的臣民,另外一些是英印帝国之外的某些独立部落的居民,他们其中又有一部分从理论上讲是接受奥斯曼帝国的最高宗主权,因此奥斯曼帝国有义务替他们发言。因此在这方面,依靠地理和边界划分主权的法则就基本上丧失了作用。
▋达卡的阿桑曼吉尔宫,英印时代次大陆重要伊斯兰势力的主要会议、结盟地点你可能会面临着非常奇特的状态,在拉合尔(巴基斯坦重要城市)进行的一次诉讼,由英国法官主持,但是法律上来讲却是一次外交活动。其中诉讼一方的代理人来自君士坦丁堡,他从理论上来讲有权力管辖从爪哇岛一直到阿富汗的伊斯兰教徒,但是实际上,他并不亲自来到印度,而是通过他在印度的代理人。而那些代理人呢,他真实的利益,与其说是要维护本地伊斯兰教社团的利益,倒不如说是要通过本地伊斯兰教社团和英国政府之间的交涉,在君士坦丁堡的宫廷里面给自己增加若干荣誉头衔。诉讼的另一方则很可能是孟加拉的商人,这些人信仰上来讲是伊斯兰教徒,但是他的全部利益都要求英国政府对孟加拉实行进一步的直接管制,通过这个直接管制理顺当地的财政结构,使他们这种没有特权的、完全依靠英国法律保护的商人在对其他理论上是降虏的伊斯兰教徒的交涉中占据有利位置。
处理这样微妙而复杂的问题,而英国人之所以能够应付得下来,部分原因就在于,英国当时实际上是正在现代化的欧洲国家中,唯一一个保留了大量封建传统的国家。英印帝国的宪法,是自从拿破仑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以后,唯一能够容得下各种享有半主权,或者各种治外法权的团体合法存在的宪法体制。根据这种宪法体制,伊斯兰教徒也好,拜火教徒也好,还有锡克教徒的特殊社团,都可以通过比附的方式,假定他们是十四世纪或者是十五世纪普通法治下的某一个封建领主或者教团。通过比附的方式,使它能够纳入普通法的范围体制内,同时还可以把印度的习惯和伊斯兰教的教法都通过虚拟的方式,假定为相当于是威尔士人或者苏格兰高地人的特殊习惯那种习惯法。通过习惯法与习惯法交涉,以英国上议院裁决习惯法的方式,使它纳入一个更大的印度帝国习惯法体系之中。如果英国也像法国一样,采取比较现代化的主权观念的话,一定要设立一个独一无二的主权概念,把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到国会或者是政府手中,那么这样的体制就要完全行不通了。任何一次诉讼都会变成严重的外交事件,最后非得通过战争权力来仲裁。如果按照这种体制的话,那么英印帝国就不可能是只有六万土著士兵和几千个英国人就能够统治得下来的一个国家,而非得像是法属阿尔及利亚一样,需要派几十万大军,在每一个村派出警察,建立强有力的行政机构才能完成任务。
十六世纪以来,伊斯兰教徒和外部世界的接触,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奥斯曼帝国为主的伊斯兰教国家和法国大革命到1848年革命以后产生出来的这种经典的新民族国家的接触。奥斯曼帝国跟这些国家接触,最主要的发现就是,虽然奥斯曼帝国号称是专制国家,但是跟这些新兴的民族国家相比起来,奥斯曼帝国的权力过于松散。在它自己的境内存在着大批拥有治外法权的团体,以至于苏丹的权力不能够得到充分的贯彻。而后来青年土耳其党人和土耳其帝国大多数改革家试图模仿的就是这种体制。这种模仿的结果,首先就要引起奥斯曼帝国国内的宪法革命,它要求根据地区的原则,而不是根据教团和宗族的原则,改组行政机构。取消原有的各教团过去的特权,用中央的行政官对各地区实行实质性的管制。
▋明信片上的青年土耳其党人及奥斯曼主义代表人物恩维尔帕夏(明信片下方白色文字为法语“国家万岁!民族万岁!自由万岁!”)第二种模式是奥斯曼帝国面临着东方的本身还没有建立民族国家体制的其他各个帝国之间的关系。这些帝国中,最主要的就是俄罗斯帝国和清帝国,以及东方的波斯帝国。在针对这些帝国当中,伊斯兰教徒在中世纪发明出来的那种理论,也就是说,对不信教的君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署条约,在什么情况下又可以撕毁条约,一系列的逻辑,仍然继续适用。奥斯曼帝国对俄罗斯帝国和波斯帝国的交涉,设计出来的条约,跟对西方涉及的国际条约不一样。他们跟东方可汗制定的条约一样,可以由当时双方宫廷的武断意志随时撕毁,随时可以重新爆发战争。但是对欧洲的交涉就必须完全往另外一个方向。
▋阿古柏苏丹与清军交战时打出奥斯曼帝国的旗帜,间接体现了奥斯曼帝国对东方帝国关系的特点第三种模式就是刚才提到过的,奥斯曼帝国跟唯一特殊的欧洲国家,也就是大英帝国之间的交涉。这个交涉在南方的埃及边境,在和印度的边境,都导致了一个多元宪法的结构。在这样的特殊政体之下,主权往往是属于原有的伊斯兰教统治者,例如莫卧儿帝国或者是奥斯曼帝国任命的埃及副王,但是实际权力由英国派出的顾问掌握。嵌入的法律通过习惯法交汇的方式,构成不断扩大的习惯法和造法传统。
传统的观点认为,在这个时期,也就是大概在十六世纪前后,伊斯兰世界处在被包围的状态,正在逐步地衰微。但是二战以后,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的新观点有所不同,他们倾向于,伊斯兰教在这个时代仍然是有进攻性和扩张性的,尤其是体现在东南亚一线。在亚齐(伊斯兰教从这里进入印尼),在印度南部,在东非各地,伊斯兰教仍然有进攻性的传教运动,而且这个传教活动经常是在欧洲殖民者甚至是在俄国殖民者的保护之下进行的。这些殖民者鼓励伊斯兰教传播的主要原因是行政管理上的方便,如果他们统治缺乏被统治经验的蛮族的话,这是一件比较费事的事情。如果这些蛮族,例如哈萨克游牧民族或者印度尼西亚的原始部落居民改信了伊斯兰教,那么他们就有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伊斯兰教的长官、教师之类的,例如印尼的伊斯兰教教师联合会,就变成他们的领袖。伊斯兰教法是殖民统治者能够掌握、能够领会的东西,通过这种行动,他们就能够直接跟伊斯兰教教长打交道,借助伊斯兰教的势力去统治这些地方。因此,和有些人想法相反,殖民统治者经常是鼓励伊斯兰教传播的,甚至在俄国或者是印尼那种情况下,伊斯兰教后期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是殖民主义提供经费的结果。殖民主义者的行政官,希望大多数臣民变成伊斯兰教徒,然后他们通过统治伊斯兰的代表,能够轻而易举的实现这些地方的去蛮族化。把难以控制的蛮族和部落居民,变成容易控制、适合于充当管制对象的顺民。
从十六世纪到十九世纪的整个时间内,相对于其他各种体制,法国大革命以后产生的那种民族国家体制,一直处在强势扩张的过程中,逐步地侵蚀了其他各种比较复杂、富有弹性的体制。这个过程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了最后的决裂。以前可以模糊过去的东西,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就没有办法模糊过去了。穿插在各个国家境内的不同教团,在这个时候必须得选择自己的归属了。而且这个归属,必须得按照民族国家和边界原则来进行。即使在混合政体传统最强的英印帝国,印度的穆斯林,也必须选择是不是要废除君士坦丁堡哈里发对他们宣布的圣战要求。因为奥斯曼帝国既然站在德国一边,那他就要宣布,要求全世界的伊斯兰教徒反对信士长官的敌人。印度的穆斯林,从理论上来讲,有理由响应他们的号召,反对他们的英国主人。
而英国阿斯奎斯(1852-1928,自由党领袖,曾任内政大臣及财政大臣,1908年至1916年出任英国首相)政府采取的做法是非常微妙的,他一面又要承认哈里发对印度的穆斯林享有宗教性的权力,一面又否定哈里发对这些臣民享有政治上的权力。这一点照伊斯兰教法原有传统来讲是不成立的。因为英国人的意思是要搞一个宪法上的虚拟权力,把哈里发变成伊斯兰教的罗马教皇,对伊斯兰教本身推行政教分离,从而解决这方面的尴尬问题,这样就用不着冒犯印度伊斯兰教徒本身的信仰,又不至于损害他们效忠大英帝国的政治义务。但这一点在伊斯兰教法上其实是没有依据的,因为哈里发他不是教皇,哈里发一开始就是一个政治性的长官,所谓信士们的长官。他的职责是政治性的,而不是纯粹宗教性的。这种方法能不能够行得通还很难说,但是仅仅过了几年,凯末尔就替英国人解决了这个问题,彻底废除了哈里发制度(1924年3月,土耳其大国民议会通过了废除哈里发制的决议,最后一代哈里发被驱逐出境),使英国人没有必要再进一步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了。英国主要是出于混合宪制的传统比较深厚,英印帝国的中世纪色彩又极其特殊,所以才采取了这样尽可能照顾各种古老权利的做法。
在参加一战的大多数国家当中,伊斯兰教的社团都采取更加简单武断的方式来确定自己的效忠。例如在俄国境内,拒绝效忠沙皇、而继续效忠于君士坦丁堡的鞑靼人就会遭到驱逐,而在奥斯曼帝国境内,如果配合他们的俄国亚美尼亚宗教首领去支持沙皇的亚美尼亚人,也要遭到强制迁徙。这就是所谓的亚美尼亚大屠杀(亚美尼亚和其他许多国家认为在1915至1922年期间,奥斯曼帝国通过种族灭绝政策导致150万亚美尼亚人死亡。而土耳其认为并不存在“有计划的大屠杀”)的起源。亚美尼亚大屠杀渐渐变成一个道德谴责的依据,被认为是纳粹以前搞种族清洗的一个典范。但实际上它真正的原因是一个宪法上的冲突。照过去的米勒特制度来说,无所谓国家主权,只有教团对教民的权力。亚美尼亚人居住在无论边境哪一边都无关紧要的。他们的主人就是亚美尼亚东正教会的领袖。但是如果你要武断地把这些地方都改成现代化的民族国家的话,那么亚美尼亚人如果住在土耳其这一边,尽管土耳其大多数是伊斯兰教徒,他们就必须忠于土耳其;如果住在俄罗斯边境一边的话,他们就必须忠于俄罗斯。原先亚美尼亚人之所以能够作为一个跨国集团而相安无事,就是因为在米勒特制度或者是教团制度之下,边界和主权是一件不重要的事情,信仰和教律才是重要的事情。一旦俄罗斯或者土耳其这样的超民族的帝国必须转型为近代民族国家,像这样地位尴尬的民族就要遭到极为凄惨的命运。今后的几十年,这种命运就要在巴尔干上演。印度其实本来也要面临同样的命运,主要也还是因为英国人的处理方式比较模糊,1947年的冲突才没有闹大。否则以印度种族形式和教团的众多和复杂,其中有很多教团和民族是注定要落到土耳其亚美尼亚人那种下场的。
(三)革命年代
按照威尔逊总统的理想,以后,凡尔赛会议应该是开辟了一个外交上的新时代,以前的各种历史遗留都可以不考虑了,今后所有国家都应该统统按照民族自决的原则来处理问题。但是这样的处理方式的前提是,民族分布必须跟国界基本一致。在米勒特制度盛行的中东和伊斯兰教世界,这种处理方式是根本不存在的。例如在巴尔干的君士坦丁堡和保加利亚行省,种族之间的划分和职业之间的划分是基本一致的。保加利亚人基本上是农民,希腊人基本上是商人,每一个行业对应一个特殊的族群,各个族群对应特殊的教团,各个教团相互之间镶嵌在同一座城市里面。你很难说这一座城市具体说来是属于哪一个多数民族的。而多数民族,如果按人口来算的话,应该是农民,但是农民在政治上恰好又是最分散、最不成熟的。最具有自治能力的团体,一般来说恰好是少数民族。如果按照威尔逊的原则去重建民族国家,那么种族清洗应该是在所难免的。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几十年时间之内,巴尔干地区不断爆发种族清洗,归根结底就是这样的原因。
▋画作中的波斯尼亚小城莫斯塔尔,多族裔多宗教并存的状态最接近奥斯曼帝国时期的样貌按照现在制造的标准历史叙事,巴尔干冲突是当地民族反对伊斯兰教统治者的战争。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么简单,与其说是现在的那些居民是当地民族正当的继承者,不如说是他们经过几次屠杀或者驱逐以后,残余下来经过重新重组的居民。被驱逐的对象,一般来说,恰好是当地最先进的、最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团体。留下来的族群,往往恰好是最保守、最被动的居民。巴尔干半岛经过这样几次连续的种族清洗,从理论上来讲制造出了一个族群比较单纯的国家边境,但是付出的代价其实也是非常惊人的。在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巴尔干实际上是奥斯曼帝国的生命线和最先进的地区。在奥斯曼帝国退出了以后,民族国家最终胜利以后,它变成了欧洲最落后的地区。
▋波斯尼亚的索科洛维奇桥,由奥斯曼帝国宰相出资修建并以其姓氏命名。近古以来巴尔干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见证但是相对于中东的其他地区,巴尔干和土耳其本身,都还算是比较好的。土耳其人通过强行驱除了亚美尼亚人和希腊人,算是勉勉强强地把原本只有宗教认同的安纳托利亚居民人为地变成了一个民族。但是中东的其他地区,无论你采取什么手段,同样的做法仍然无法实现。在英国人托管的伊拉克,英国人依靠不到人口1%的亚述基督教徒,做他们在行政上的助手。由于英国和土耳其的边境谈判问题,库尔德人的居住地区被划分在土耳其共和国和英国托管的伊拉克王国之间。法国处理叙利亚,则是一个宗教和族群上的百衲被。法国人为了保护黎巴嫩,为了增强它的势力,实行了大黎巴嫩计划,把过去黎巴嫩的德鲁兹派和马龙派实行的双州体制,不仅扩大到整个黎巴嫩山区,而且向西扩大到整个黎巴嫩的沿海地区,制造一个前所未有的大黎巴嫩。双州宪法体系经过进一步的复杂化以后,变成了现在的黎巴嫩宪法,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最奇特的宪法,依靠宗教团体来瓜分国家的主要职务,总统归马龙派,总理归逊尼派,国防部长和其他职位事先都根据宗教派系的归属来决定。
在中东遭到瓜分和托管以后,法国统治的叙利亚是冲突最严重的地区。因为法国是民族国家体制的发源地,它的殖民体制,要把本国的民族国家体制延伸到中东。它对黎巴嫩和叙利亚的统治,从理论上来讲,要求重新想象和建构黎巴嫩民族和叙利亚民族。以这两个建构出来的民族为基础,将来在殖民主义者离开以后建立新的国家。而英国在伊拉克和约旦的统治没有这个必要,因为英国实行的是君主制,君主对他统治下臣民的种族和宗教上的一致性要求不是太高,他们只需要有一种封建性的契约效忠就可以了。因此即使他们属于不同的民族和宗教团体,都不会发生严重的问题。
因此,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叙利亚是发生冲突的主要地方。像阿拉伯的劳伦斯(托马斯·爱德华·劳伦斯,1888-1935,他因在1916年至1918年间投身阿拉伯大起义而著名)这种人,把法国人在叙利亚制造出来的大量冲突归根于法国的暴政。实际情况是恰好相反。法国人在叙利亚的统治,比英国人在约旦和伊拉克的统治,花钱更多,推行近代化的步骤更彻底,付出了更大的投资和牺牲,但是引起的冲突反而更大。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当地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教团,非常不适应创建民族的需要。而英国人把原有的贝都因部落酋长或者是阿拉伯半岛的权贵家族辅立成为自己支持的国王以后,就大致上可以撒手不管了。约旦国王和他的贝都因军团最后经过几十年的波折以后仍然能够维持不动,而叙利亚在变成共和国以后则变成一个不断发生政变和族群冲突的一个重灾区。这里面的根本问题还是,米勒特制度根深蒂固的社会,从性质上讲,不大适合于建立那种需要以同质化民族为基础的共和国或者是民族国家。
▋英国人“阿拉伯的劳伦斯”(现代阿拉伯民族独立运动重要活动家,左二)与阿卜杜拉一世(现代约旦国家首位君主,最右)奥斯曼帝国解体和土耳其共和国建立以后的几十年,是西方国际体系和民族国家体系在中东胜利的最高峰。从理论上和形式上讲,这些地方以后都应该以土耳其为样板,逐步建立类似欧洲的国家体系。这些国家除了主流的宗教信仰是伊斯兰教以外,按道理说应该跟欧洲国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欧洲人给他们引进的宪法,是以十九世纪末期的西班牙宪法为蓝本的。虽然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和多数人的宗教,也承认其他宗教的信仰自由,把他的国民假定成为一个已经存在的民族,然后把他的政府假定成为一个已经存在的国家政府,希望他们以这种方式抹去伊斯兰教世界和西方世界的区别,把国际体系扩大到整个中东。
这个体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几十年达到最高峰,但是在50年代以后,就开始面临着新的挑战了。新的挑战,第一波,来自于泛阿拉伯民族主义——我们后来知道的萨达姆或者是阿萨德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这种民族主义的主要的政治代理人。泛阿拉伯民族主义虽然自称为民族主义,但性质上恰好是欧洲人给他们引进的那种民族国家理论的反面。它的理论是,阿拉伯国家不是不同的民族,而是同一种民族。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国界线应该抹掉,复兴社会党应该是一个具有跨国性质的革命组织,通过逐步摧毁掉这些国家和地区原有的统治集团,把所有阿拉伯人团结起来,建立起一个新的大国。它的组织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为保护冬川豆,此处被迫删节16字,请读者们原谅。)在外交上,由于它的政策要求推翻原有的君主——这些君主经常是亲西方的,或者是推翻西方直接殖民统治的政权。(此处被迫删节70余字)。
▋1979年伊拉克时任总统萨达姆会见阿拉伯复兴党创始人阿弗拉克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最初主要领袖实际上是埃及和黎巴嫩的阿拉伯基督教徒。在十九世纪晚期,奥斯曼帝国开始模仿西方制度的时候,最先作为他们的代理人跟西方人相接触的代表人物,往往就是奥斯曼帝国境内的阿拉伯基督教徒。穆斯林和非阿拉伯人在接受西方文化的过程中间存在着巨大的时间差。结果这个人数不多——大概在叙利亚占人口20%,在埃及不到10%——的团体,发挥了极其特殊的作用。贝鲁特这个地方,小小的贝鲁特,从性质上来讲,似乎不像是中东的一部分,而更像是欧洲的一部分。贝鲁特美国大学,为伊斯兰教世界培养出了最初的一批知识分子。正是这些知识分子,模仿欧洲已经产生的民族理论,试图重新构造阿拉伯民族。但他们所制造出来的民族理论,一旦扩散到比他们更大的阿拉伯或伊斯兰教社团中间的时候,立刻就产生了一种反向的效果,把他们自己——最初产生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者,阿拉伯基督教徒——变成了迫害对象了,孤立的少数人了。他们在理论上的建树发展到现实政治层面,只不过几十年时间,而这几十年就是一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过程。大概以50年代伊拉克和叙利亚的军事政变为界,以前的早期的泛阿拉伯主义的主要领袖还有浓厚的基督教色彩和西方影响的色彩,需要依靠群众运动和选举来夺取政权;之后的阿拉伯复兴主义者基本上都是军官,依靠攻击本国境内的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作为团结民众的手段。
五、六十年代以后,在阿拉伯世界和整个中东,建构民族国家的努力开始逆转,主要就是由于跨国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在苏联的支持下相继在各国夺权的结果。英国人支持阿拉伯军团保卫的约旦是唯一一个幸存者。它在伊拉克的姊妹国家——伊拉克王国,很快就被推翻了。同样在几年时间内,内战蔓延到约旦和叙利亚。这场运动的最高峰是在纳赛尔时代。纳赛尔主义的重要性就在于他希望借助埃及的支援,把泛阿拉伯运动整合到自己的旗帜之下,所谓的就是埃及、叙利亚和利比亚联邦,在设立的当时是准备作为后来的泛阿拉伯大统一国家的一个蓝本的。这个泛阿拉伯式的大统一,在性质上来讲,(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此处被迫删节19字。)从理论上来讲他们也是要涉及到一个巨大的内圈集团,在这个内圈集团内部,实行具有阿拉伯特殊使命和特殊外交政策。因此纳赛尔认为,他有权力在叙利亚发动政变的时候,派军队去干涉叙利亚,在也门发生内战的时候派军队去干涉也门。与此同时,如果是欧洲国家在阿拉伯世界发生内战的时候进行干涉,例如像英国干涉科威特那样,那是不正确的。因为阿拉伯世界的国家,不是正式的、欧洲国际体系想象的那种合法的国家,而是一个过渡状态。经过了这个过渡状态以后,它应该被整合在纳赛尔领导的泛阿拉伯运动当中。纳赛尔本人的企图失败了,但他不是泛阿拉伯运动的唯一的代理人,其他人也怀有同样的梦想,只是不高兴让纳赛尔和埃及充当领袖而已。
▋埃及共和国第二任总统纳赛尔与叙利亚共和国第一任总统库瓦特利联合签署合邦成立阿拉伯联合共和国文件六十年代行将结束的时候,中东大概划分为两个阵营。革命的泛阿拉伯势力已经占据了中东人口最多的几个国家,在英国保护之下,由保守的君主制维持了少数国家,例如科威特、沙特和约旦,都是人口比较少、游牧部落传统十分深厚、缺少定居居民、缺少吏治国家传统的、在阿拉伯历史传统上不太重要的边缘国家。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是泛阿拉伯运动在国际社会上的最高峰,但也是他们自己走向衰亡的伏脉。因为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就有两方面的问题出现了。
第一就是泛阿拉伯势力跟他们传统上的保护人——苏联的关系,不能再像以往一样和谐,因为他们已经养大了,自己的特殊利益不再时刻符合苏联的中东的战略。同时革命一旦成功了以后,泛阿拉伯各党派内部的冲突就变得很明显。原先是同一次革命产物的叙利亚和伊拉克,居然都在复兴社会党的统治下,渐渐的变成了外交上的仇敌,甚至出现了叙利亚联合伊朗来对付伊拉克的局面。同时,在社会意义上来讲,掌握了政权的泛阿拉伯主义者为了证明他们自己的统治形式不应该跟西方的模板和苏联模板相似,采取了特殊的寡头政权。照他们的理论,典型的纳赛尔理论,纳赛尔的理论+海卡尔(穆罕默德·哈萨尼·海卡尔,1923-,埃及新闻人、评论人,纳赛尔的朋友)的理论就是说:“泛阿拉伯主义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社会主义,因此,它跟西方以资本主义为基础建立的国家不一样,它不会容许以金融寡头为代表的资本家对国民进行剥削。但是它也跟苏联社会主义不一样,苏联社会主义是不保护劳动和私有财产,而阿拉伯主义是一种保护劳动和私有财产的社会主义。”(此处删节50余字)因此在世界革命的某一个阶段,是适合利用的盟友;在革命进入下一个阶段以后,又必须抛弃和打击了。
结果阿拉伯社会党尽管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间得到了苏联的很大的支持,但是在夺取政权以后,基本上,(此处删节27字)随着这些斗争的展开,他们跟苏联的关系也变得非常困难了。(此处被迫删节180余字)。
八十年代以后,伊斯兰世界开始面临新的挑战,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原教旨主义的跨国事物。伊斯兰教的原教旨主义者和其他宗教的原教旨主义者是不一样的,不能说是仅仅看到“原教旨”这个词,就说他们都是狂热的或者是有政治欲望的。因为各教派的原教旨并不相同。伊斯兰教的原教旨,它先天的就包含了政治组织的内容。如果你说伊斯兰原教旨是什么。要恢复到什么?要恢复到八世纪前后的穆罕默德时代的教规,那其中必然要包括很多政治组织内容。但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如果你要恢复到新约的本旨的话,它恰好是要教你要逃避政治。宗教改革时期,欧洲的许多新教的改革派,从道理上来讲都是属于原教旨主义者。其中又包含了非常多的纯粹和平主义教派,像是贵格派或者美国阿米绪人这些东西。这些人的主要特点就是要求他的臣民完全退出政治生活,甚至隐居到不大受人注意的殖民地去,开垦和发展自己的社区。而伊斯兰教的原教旨主义者当中,首先考虑的就是像先知本人一样,考虑的是怎样用八世纪的教法来刷新目前的腐败社会。
原教旨主义之所以在伊斯兰教变成一种新的跨国力量,部分原因是因为阿拉伯复兴党或者说泛阿拉伯主义主导的中东秩序出现了自相矛盾的特点。首先,这些政权都不承认阿拉伯的各个国家是合法的、独立的民族国家,而把阿拉伯世界或伊斯兰世界视为一个有待于统一的整体。这样一来他们就破坏了自己建立合法性的可能性。在他们治下产生的其他思想,也自然不肯承认这些理论上不承认分邦建国、实际上却依靠分邦建国来维持统治的政权。(此处删节60余字)实际上这个一党专政的国家不可避免地变成一个腐败和寡头的政权,而遭到疏离的大多数人在需要寻找资源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转到了国内还唯一能够合法存在的组织,那就是伊斯兰教本身的组织。
在复兴党所统治的国家内部,政治性的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由于自身的性质,他们不可能废除本国国内的伊斯兰教。这些伊斯兰教基层的组织发挥了为普通群众提供福利和保护的作用。在政权有可能疏远他们甚至虐待他们的时候,只有这些教会才能够帮助他们,为他们提供资助。像真主党就是一个典型。按照外人的角度来看,真主党好像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经常扔炸弹的集团,但是在黎巴嫩东南部那些居民的眼中,真主党主要是一个开办学校和医院的组织。当地的人,只有那些受西方影响很深、经济地位很高的人,才有可能到贝鲁特美国大学,或其他什么正规的高等学府去上。一般的穷人,如果想要得到最基本的教育或者是社会服务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到真主党所办的那些机构里面去享受廉价的待遇。塔利班之所以能够兴起,也是因为在巴基斯坦北部和阿富汗南部,伊斯兰教师联合会提供的廉价教育,是当地穷困子弟唯一的希望所在。当然这种教育给他们提供的东西都是有附带礼品的,就是相当于是洗脑的东西。进了这样的学校,受了这样的教育,你出来以后很可能就是塔利班或者是类似组织的候补成员。所以世界上也是没有免费午餐的。
(四)进击的泛伊斯兰势力
伊斯兰教有一个特点就是,它部分地接受了东方专制国家的财产权,它容许苏丹和其他的军事政治领导人去侵犯其臣民的财产权,但是却不容许他们侵犯宗教团体的财产权。因此行之有效的一个保护财产的办法就是,你在设立遗嘱的时候,不要把你的财产分给你打算分给的子女或者是其他继承人,那样的话它们很可能会落到苏丹或者他那些贪婪的大臣手里面。更好的办法是,你把你的遗产捐赠给某些特殊的宗教慈善团体,但是在遗嘱条款中间附加一系列的特殊条款,规定这些宗教团体必须世世代代任命你的子女,或者说是,你真正打算馈赠遗产的那些人,当这些慈善团体的管理人员。用这种方法,财产一旦变成了宗教慈善团体基金会的一部分,那么即使是最强横的苏丹和大臣都不敢侵犯了。而你的子女虽然理论上来讲不是财产的主人,而是财产的管理人,但他们坐在管理人的位子,却要比财产的主人要安全得多。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中东地区尽管在石油发现以前并不是特别富裕的地区,但是民间的基金会确是异常的发达的。除了极为贫困的人,比较富有的人都更乐意把他们大部分财产,通过宗教慈善团体从家族财产中转让。而这些宗教慈善团体在使用他们的财产,使用他们托管的基金的时候,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的原则,有几项是他们特别关心的,就是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因此伊斯兰教虽然属于东方专制主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此处被迫删节17字,请读者们原谅。)在伊斯兰教保护之下,你可以说是一种畸形的方式吧,民间社会是相当发达的。巨大的现金流始终能够在官府控制的范围之外流动。随着石油美元进入中东,这些原先虽然组织上已经相当发达但是财产上还不是特别多的组织,一下子变得发了横财了,可能在七十年代以后,大概是全世界最有钱的基金会了。从我们现在的角度看来,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原教旨主义者,都是用这些流入基金会的石油美元培养出来的。(此处删节18字)还是印度尼西亚的教师联合会,还是中亚的乌兹别克那些学校,还是苏丹南部和巴基斯坦北部那些伊斯兰教教师,他们直接间接的资金来源,都要追溯到中东产生出来的这些基金会上面。
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是英印帝国的继承国,他们的独立,按照我们的话说,是不彻底的,没有经过彻底的革命,因此保留了英印帝国留下的许多法统和特权。他们的许多大法官仍然是英国培养出来的,就是这个现象的一个侧面。因此这些国家的法律中,对于教团的自治权利,是规定得特别宽泛,特别有保障。因此这两个国家也是伊斯兰教基金会发展特别迅速。你可以预见到,拥有一亿穆斯林的印度,将来可能就是未来各种新的伊斯兰教宗教改革团体的一个重大的发源地。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理论中有许多各不相同的细节上的差异。但有一点是很明确的,就是,他们明确地把十六世纪以后逐步进入中东地区的民族国家体系当做一种外道的和邪恶的势力,它割裂了伊斯兰教社区传统的完整性,破坏了伊斯兰宗教的普世性质。伊斯兰宗教作为唯一纯正的宗教,它的普适性是它的纯洁性的一个象征。而欧洲国家四分五裂,各建民族国家,恰好就证明了基督教本身并不是足够纯正的宗教,它向世俗主义做了太多的让步,物质主义和功利主义是这种让步造成的必然结果。一切社会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由于这种不彻底的让步造成的。如果能够坚定地实行伊斯兰教法,例如实行反对高利贷的教法,那么西方的金融体系就会完全无法展开了。如果能够坚决地实行伊斯兰教关于姓氏和各教团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那民族国家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而阿拉伯复兴党或者是泛阿拉伯主义可以导向这样一个结果,把所有阿拉伯国家都摧毁掉,然后成立一个全阿拉伯世界的超级大国。但是泛伊斯兰主义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它不要求泛阿拉伯主义的超级大国,也不需要,它只需要一个没有国家名号的一个战斗的伊斯兰教教团。这些教团的领袖,没有必要启用现有的国家组织,没有必要像阿拉伯复兴党领袖一样,在取得政权以后还要用西方的总理或者总统之类的称号,用政党的名号,这种世俗主义的名号来动员和团结它的基本民众。相反的,像马赫迪或者哈里发之类的,具有跨国性质,纯粹依靠宗教的方式来解放民众的组织团体才是他们所需要的东西。
在中东和伊斯兰世界的大部分,八十年代以后产生的这批新的伊斯兰教知识分子起了一个种子的作用。他们根据他们原先的渠道,很容易把已经得到的资金用还资的方式继续播撒出去。全球化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使他们的播种范围可以不再受到原有的习惯性边界的约束。这些习惯性边界大概是在十六世纪的时候,由奥斯曼帝国的教法学家制定的。当时那些教法学家制定这些边界的理由是,伊斯兰教扩张和基督教世界的边境已经大体上稳定,需要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形式,把和平地区和战争地区的交涉规则固定下来,以便以后的统治者参考。这些藩篱,在以后的几百年中一直维持着,保守的教法学家已经觉得没有必要再去考虑这些东西了,至少在短暂的目前,可以把这些边界看作永久性的。但是在八、九十年代以后,这些边界逐步地倒台了。现在新一代的伊斯兰教知识分子的中心,已经很难说到底是在开罗还是在巴黎了。
在巴黎的可能性实际上反而更大一些。因为中东地区的统治者在信仰自由方面是管得比较死的。尽管他们自己可能也是亲伊斯兰教,甚至亲伊斯兰教激进主义的,但是他们对于不属于自己同一系,或者是教义和理论上有细节差异的宗教领袖和知识分子,往往会采取残酷打压的手段。而西方的言论自由,恰好为这些创新的理论家和社会活动家提供了良好的避难所。打个比方说,(此处删节43字)伊斯兰教那些知识分子也是这样的。在阿尔及利亚不能立足的人,在巴黎可以立足;在马里和尼日利亚不能立足的人,在巴黎同样可以立足。
巴黎的清真寺,产生了当代世界最大、最多、最复杂的理论和最多的伊斯兰教理论家。而且这些理论渐渐地又有跟六十年代以后的反殖主义理论合流的倾向。如果由法农(Frantz Fanon,1925-1961,法国黑人后殖民主义文化批评家)等人开辟的这种理论的合流倾向能够得到认可的话,那他们的历史解释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基督教世界从十六世纪开始对伊斯兰教的征服,是殖民主义的第一步,摧毁了被殖民国家,伊斯兰教扮演了被殖民国家保护人的角色。西班牙王国对格拉纳达的征服,打开了美洲被征服的先河。征服美洲实际上是征服格拉纳达的一个必然和自然的延续。印第安人之所以失去了自己的国家,主要就是因为伊比利亚的穆斯林失去了自己国家的缘故。奥斯曼帝国衰微以后,中东和非洲以及东南亚,就注定要遭到欧洲人的奴役。所以反对殖民主义的先锋自然是伊斯兰教徒。而伊斯兰教法跟反殖民主义从历史的逻辑和道德的逻辑上都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解放,在过去可能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经济解放,但是今后就要解释成为泛伊斯兰意义上的兄弟式的解放。通过使过去的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共同皈依伊斯兰教,摧毁殖民主义的遗产,就可以完全扭转自西班牙征服和地理大发现以来的整体殖民主义。由于殖民主义并不像是泛阿拉伯主义所设想的那样,是一个具体和有限的统治,它代表了一个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的全方位格局,所以摧毁殖民主义,你并不仅仅是一个物质上的、或者是军事上的革命能够解决的。它必须涉及一场葛兰西(Antonio Gramsci,1891-1937,意大利共产党人,左派理论家,提出了“文化霸权”理论)意义上的文化战争。而这个文化战争,往往需要在西方内部的学府中间产生。”这种新的泛伊斯兰主义,吸收了葛兰西以来西方左派的许多理论,你只要把无产阶级的解放作用换成是伊斯兰教的解放作用,就可以看出他们在逻辑上的非常的相似之处。
▋因欧洲的族群与文化渐变而导致对伊比利亚历史中波澜壮阔的光复运动日益产生诸多新的解读角度随着(此处删节25字)1968年以后,法国有许多原有的左派知识分子干脆改信了伊斯兰教。他们的理由是,争取平等和解放的真正保护者已经不再是(此处被迫删节6字),而是伊斯兰教了。以前的其他宗教都有各方面的问题,尤其是种族问题——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的问题。而伊斯兰教才是真正能够打破种族藩篱,让黑人和白人在同一个信仰之下相互以兄弟方式相待的唯一途径。这种理论在美国就产生了马尔科姆•X(Malcolm X,原名Malcolm Little,又名哈吉马立克·夏巴兹,1925-1965,早年是黑帮犯罪分子,入狱服刑期间受到激进组织“伊斯兰国度”教士的感化,成为坚定的穆斯林。出狱后,他追随“伊斯兰国度”领袖以利亚·穆罕默德,成为该组织重要的传教士。后又前往麦加朝觐,改奉逊尼派。他后来放弃了黑白分离主张,组建了穆斯林清真寺社团以及非裔美国人团结组织,并与马丁·路德·金等自由派民权组织合作。1965年在一次演讲中被乱枪打死)和黑人回教徒运动。它的存在理由就是,因为美国的种族之间,当时还是相当明显的,但是他到了麦加朝圣以后发现,来自全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教徒,黄种、白种、黑种都有,都亲如兄弟地向玄石朝拜,觉得非常感动,觉得无论在美国的现有的社会和政治之下如何改革,都不如大家直接改信伊斯兰教,实现兄弟般的团结来得好。如果说是法国的伊斯兰教仅仅是一个阿尔及利亚移民或者是非洲移民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还倒是比较单纯的。实际情况是,在法国知识界中,伊斯兰本身已经是多多少少接管了(此处删节11字)它不仅在人口上增长,而且在理论上跟反殖主义和左派理论做了一个巧妙的嫁接以后,将来还很可能发展成为像十九世纪末期的(此处删节5字)那样真正颠覆西方的理论创新。跟这种理论创新相比起来,伊斯兰世界现在搞出来的那些恐怖主义和传统世俗国家之间的冲突,还真算不了什么。
▋美国黑人“伊斯兰民族”创始人马尔科姆-埃克斯开始被部分人视为美国自由的象征人物在俄罗斯,伊斯兰教知识分子通过欧亚主义的方式,进入了俄罗斯的主流意识形态。甚至,普京时代的一个特殊之处在于,俄罗斯的西欧派或自由主义派的地位下降到这个程度,以至于他们甚至不如具有鞑靼血统和伊斯兰教血统的欧亚主义者更受普京的欢迎。欧亚主义者在前苏联的时代,基本上都是纯粹的俄罗斯人,没有把东方化考虑在内。他所谓欧亚主义是俄罗斯在东西方之间的特殊作用。而今天俄罗斯的伊斯兰教知识分子公开以欧亚主义自居,则是要求改变俄罗斯本身的性质,把俄罗斯变成一个欧亚混合的特殊国家。而欧亚混合中间那个“亚”,或者说东方的性质,主要就体现于俄罗斯日益增长的穆斯林人口和它的伊斯兰知识分子。因为普京的政策是,他通过伊斯兰教知识分子来绥靖伊斯兰教徒,像通过卡德罗夫家族(卡德罗夫家族是车臣当地教派领袖。艾哈迈德·卡德罗夫,1951-2004,1994-1996年车臣战争期间,他曾站在杜达耶夫分裂主义势力一边与俄联邦军队对抗,1999年8月车臣反恐怖行动开始后,他转而支持俄联邦,得到普京信任,后遇刺身亡。其子拉姆赞·卡德罗夫,1976- ,车臣共和国现任总统,拥有八千人的私人卫队)来对付车臣只是这个政策的一部分。他召集俄罗斯境内的伊斯兰教居民,让他们组织自己的团体,选出他们的知识分子和代理人,把这些知识分子和代理人以顾问和咨询顾问的方式,纳入了俄罗斯的决策体系,在俄罗斯宪法之内构成了一个具有特殊地位的集团。喀山这个具有伊斯兰传统的共和国的宪法,特别体现了这一点。它要求把喀山作为一个半独立的国家实体,跟俄罗斯联邦签署单独的条约,而它的政策,不仅受到喀山本身的伊斯兰教师联合会的影响,而且还要受到泛俄的鞑靼协会和鞑靼伊斯兰协会的制约。
这种做法不限于俄罗斯,而且还同时出现在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政府从理论上讲,坚持世俗国家和联邦制的原则。但是为了应付它的多宗教和多族群的现状,它要求各主要宗教通过他们自己的学者专家构成一个教法学家的组织,通过这些教法学家的组织,向马来西亚政府提供咨询以及相互之间保持常规性的沟通,以此来避免各族群和各教团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冲突。这种想法在理论上似乎是很好的,但是你也可以看出,它所谓的教法专家组织,从性质上来讲,完全是根据伊斯兰教教法学家团体的模式组成的。伊斯兰教组织这样的团体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因为他们长期以来米勒特制度就是这样组成的。教法学家、专家组成的咨询顾问,实际上就是他们的统治者。他们等于是恢复了他们的原有体制。但是其他各宗教和各族群而言,这种体制是非常陌生的。例如马来西亚的华人基督教徒应该是怎样的,或者华人的儒教徒应该是怎样的?为了适应这种局面,他们必须把儒教改称为孔教,然后把儒家学者改称为孔教的教法学家,以这种形式,在当地宪法中才能取得一席之地。
普京政府在俄罗斯产生了许多长期的效果,其中之一就是,它改变了俄罗斯宪制的性质。经过他这么一种经营以后,沙皇时代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发生了。伊斯兰教,现在在俄罗斯取得一种准国教的地位。由于它的人口仍然在继续增加,这个准国教的地位一旦取得了以后,今后再想要退回来,那就不大可能了。现在从法律上讲,东正教大主教和伊斯兰教大教长在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地位,跟波兰主教和罗马教皇在波兰的法律地位是截然不同的:天主教会在波兰发挥的是一个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引导作用,它在政治上没有直接的地位,只是享有大多数波兰人信仰的宗教这个地位;而东正教和伊斯兰教的教长,按照现有的俄罗斯宪法结构,他就不仅仅是宗教领袖了,他负有管理自身教民的责任。而世俗的行政长官为了统治方便起见,有义务通过教团的学者统治去他们的教民,而不是根据俄罗斯本身法律去对他们进行统治。这样就产生了一些很奇特的现象,例如不久前才爆出来的消息,例如像是,车臣人的领袖娶了一个非常年轻的姨太太,诸如此类的东西。这在前苏联和俄罗斯帝国时代,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因为目前俄罗斯的穆斯林社团,已经取得了他们以前从来没有取得过的特殊权利。这种特殊权利实际上是要求俄罗斯联邦的世俗法律在涉及民事的问题上,效力低于伊斯兰教法。按照这种模式,俄罗斯联邦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退回到十六世纪以前那种状态。它不再是一个民族国家,而是东正教和伊斯兰教教团组成的一个米勒特国家。从性质上讲,非常像拜占庭帝国在灭亡以前的情况。
我们回顾一下,拜占庭虽然不是伊斯兰教世界的一部分,但是它在地缘上和制度上跟奥斯曼帝国都有很多重合之处。在被拉丁帝国颠覆的拜占庭帝国依靠保加利亚人和土库曼人雇佣兵复国以后(1204年,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攻陷君士坦丁堡后,建立起拉丁帝国。原拜占庭的流亡贵族则在小亚细亚建立了尼西亚帝国等流亡政权。1261年,尼西亚帝国的米海尔八世夺回君士坦丁堡,推翻拉丁帝国,恢复了拜占庭帝国),这个新的拜占庭国家对米勒特制度的依赖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它不仅把米勒特制度用于它自己原有的臣民,而且把欧洲人——热那亚人、希腊人,和其他基督教居民原有的社团都纳入了这个体制。像加拉太(安纳托利亚中部地区)的热那亚人社区,他们跟拜占庭皇帝签署的条约就是教团性质的。在塞浦路斯和拜占庭帝国残留的剩下各岛中间,为拜占庭帝国的亲王服务的少数安纳托利亚的雇佣兵,他们也通过教团的方式,直接跟雇佣他们的王公发生关系。早在君士坦丁堡最终沦陷以前,君士坦丁堡那个位置并不算很大的市场就已经划分给几个主要的教团,根据他们自己的教法统治了。在倒退几百年,在巴希尔王朝(巴希尔二世,958-1025,拜占庭马其顿王朝第十一位皇帝,962-1025在位,976-1025年亲政。他在位期间,拜占庭帝国达到了第二次黄金时期(第一次为查士丁尼统治时期))统治的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曾经从那些市场上收到巨额的收入,超过欧洲各封建国家的总和。但在拜占庭帝国的最后几年中,这个被瓜分的市场得到的大部分收入,都由主管这些市场的教团全都拿走了。而拜占庭王位的继承人必须抵押他们的王冠,向意大利的银行家借钱,却很难从那些依然繁荣的市场中间弄到一点点钱。
奥斯曼帝国进入君士坦丁堡以后,为了继承拜占庭帝国的原有统治权,对拜占庭帝国原有辖区的各种居民继续实行同样的制度,允许他们的主教或者是教长在出席奥斯曼帝国皇帝的国务会议,在他们面前为他们自己统治下的教民的忠诚作担保。尽管征服者占据了君士坦丁堡的许多要害地带和大概一半的财政税收,但是剩下的各教团,组织方式仍然是米勒特制度的。从他们当时的角度来看,米勒特制度是同时保证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双方特殊自由的有效手段。最重要的是,这种手段是具有高度灵活性的,随着双方势力,无论是哪一方势力有消极或增长的迹象,教团制度都可以做相应的调整;相反,宗族制度、城邦制度和领土国家制度就要刚性得多,它不可能随着各个团体之间的势力消长做出及时的调整。这就是为什么经过了十六世纪以来三百年的演变,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民族国家曾经一度濒临取得胜利,而在二十世纪下半叶教团制度又有卷土重来的强烈趋势的缘故。
从民族国家的政治伦理的角度看,教团本身是一个很讨厌的存在,它是跨国性质的,严重损害民族国家内部的主权,使国家内部的法律制度的统一受到了损害,也损害了统一国家、收集财政和实施外交的努力。但是它的力量是如此之强大,以至于大多数臣民中包含部分伊斯兰教徒的国家,都没有办法回避这些教团的存在。而且除了承认这些教团,并把他们纳入自己的宪法结构以外,他们很难找到适当的对待这些教团的方式。在政治秩序完全解体的地方,特别是从中亚费尔干纳盆地(位于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交界处)到瓦济里斯坦(位于巴基斯坦西北部与阿富汗接壤的山区)边境地区的地方,实际上教团和部落构成了唯一能够实行有效管制的力量。这些团体和部落,和当地理论上的政府,也就是巴基斯坦的政府之间的交涉,就很难说是内政还是外交了。他们全都是跨越一定边界的,全都是按照独立的政治集团的身份来采取行动的。他们自己拥有的资金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比理论上能够镇压他们或者统治他们的巴基斯坦地方警察要强大得多。同时,伊斯兰堡的许多政治势力都很乐意把这些教团和部落当作自己临时性的盟友,至少他们可以发挥打击自己其他假定的政治对手的用途。随着这些教团组织的不断扩张,巴基斯坦政府越来越像是以前的伊朗国王,变成一个表面上的空壳。在旁遮普人和信德人控制的那极少数大城市之外,从面积上来讲占巴基斯坦绝大部分、包括了巴基斯坦地缘政治上所有重要地区的部落区,日益变成教团的天下,也只有教团才能超越部落,对这些地方的居民提供更高层级的整合。
(五)新世界的降临?
在西非,伊斯兰教社团,传统上来讲,是通过精盐贸易和奴隶贸易,先建立商团,然后通过商团,用传教和征服交替进行的方法,把他们原有的宗教团体变成政治团体,通过这样形成的政治团体建立贸易帝国。法国人的殖民征服在十九世纪一度打断了他们这个过程,但随着殖民主义的撤退,这个过程又重新开展了。反殖民主义以后的几十年,越过撒哈拉沙漠南下的伊斯兰教教团,把尼日利亚的大部分居民变成了穆斯林人口,把西非撒哈拉地区的大多数国家变成了伊斯兰各教团争夺的对象。也就是在这个背景之下,你才会看到博科圣地(正式名称是致力传播先知教导及圣战人民军,2002年成立于尼日利亚博尔诺州首府迈杜古里,主张在尼日利亚推行宗教法律,被称为尼日利亚的塔利班。其已故领袖穆罕默德·优素福在2009年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时说,他不承认地球是圆的、不承认达尔文的理论、不承认水被太阳蒸发后形成雨,因为这与伊斯兰教教义不符)这样的组织。由于媒体曝光的不平衡性,它可能给人一种印象就是说,博科圣地是一个特殊性质的组织,是一个特别坏、特别侵犯人权的组织。但实际情况恐怕不是这样。应该说最近这几十年以来,当地的社会生态中间唯一有活力、能够提供重要社会服务的组织,就是各式各样的教团。博科圣地很可能只是这些教团中间并不特殊的一员,而它之所以变得这么知名,主要是由于西方媒体把报道的视角专门集中在它头上。其实其他教团在这方面可能跟他也是半斤八两,差别不是很大的。
▋博科圣地势力范围图。该组织新近自称为“西苏丹省”以示对IS效忠它不一定是最后胜出的力量,但是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些教团的力量即使不足以完全统治当地,至少也会强大到足够构成当地统治者必须绥靖的力量。像肯尼亚,在英国殖民时代,它的穆斯林人口是接近于不存在的。目前,它的穆斯林人口大概是10%左右,正在不断增长之中。但这10%的人口,已经足以使肯尼亚修改宪法,为这个特殊的少数民族提供特殊地位。在肯尼亚目前实行的那种西方式的选举政治中,10%特别好战的穆斯林能够有效地筛掉他们讨厌的候选人。在传统的基督教大国埃塞俄比亚,最古老的文明国家埃塞俄比亚,在XXXX政权倒台(1974年埃塞俄比亚皇帝被废黜,埃塞俄比亚帝国改称“社会主义埃塞俄比亚”;1977年2月,门格斯图·海尔·马里亚姆中校发动政变上台,自任国家元首;1979年成立以军人为主的“埃塞俄比亚劳动人民党组织委员会”,推行一党制;1987年9月,门格斯图宣布成立“埃塞俄比亚人民民主共和国”;1988年3月,埃塞爆发内战;1991年5月,埃塞俄比亚人民革命民主阵线推翻门格斯图政权)以后不到二十年时间内,穆斯林人口以惊人的速度增加。据说,现在的埃塞俄比亚境内有将近一半的居民是已经变成伊斯兰教人口,而且他们增长的速度比传统基督教人口要大得多。他们跟索马里和努比亚的伊斯兰教团体关系十分密切。
苏丹南部最近十几年所谓黑人和阿拉伯人的冲突,实际上是伊斯兰教利用它传统的教团形式,对付多神教和基督教黑人的一种惯常的手段。其实也是因为受到西方媒体的特殊关注,才放大了它的特殊意义,才在公众心中放大了它的分量。实际上这种行为在过去几百年来,在越过撒哈拉沙漠南下的伊斯兰教教团扩张中,应该是极其常见的。南苏丹的独立,在尼罗河上游地带制造一个基督教的孤岛,但是随着大河地区南下的有战斗力的伊斯兰教社团仍然在中非地区积极活动。可以想象,未来的中部非洲,他们的组织仍然会很有生命力。如果有谁能够充当他们强有力的对手,那肯定不是去殖民化以后建立起来的这些非常虚弱的有名无实的国家。这些国家大多数只在它们的首都存在,存在着纸面上的宪法,除了几条主要的交通线以外,对大多数部落地区没有起码的了解和管制。而伊斯兰教通过他们的社团,能够把原先分散的各居民和各部落有效地整合起来。整合以后的教团,比起原先的各部落,通常,即使他们不一定是人道和先进的,但是毫无疑问他们能够有更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这样就使他们对那些没有整合的其他各部落组织享有了巨大的优势。在西方人来到以前,西非的几个主要的帝国,都是依靠这样的新势力建立起来的。这些帝国之所以信赖伊斯兰教,并不是出于君士坦丁改信基督教或阿育王改信佛教那种原因,而是因为伊斯兰教的组织本身就构成了当地最强硬的组织,甚至是唯一的组织。有伊斯兰教,就能够有帝国;没有伊斯兰教,你就只能有部落。没有伊斯兰教,只能是分散的部落,哪怕是武士非常强悍,但是政治统治的范围肯定很有限。有了伊斯兰教,你就能够跨越部族的边界,建立起广大的帝国。
同样的模式也见于现在组成印度尼西亚的各岛屿。在荷兰殖民者来到以前,这些以伊斯兰教为组织资源建立起来的新帝国,与过去印度教建立起的那些比较松散的国家相比,具有重大的优势。随着欧洲人的撤退和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兴起,像亚齐的伊斯兰教师联合会那样的组织占据了印尼社会生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此处被迫删节270余字,请读者们原谅。)而今天在印度尼西亚的每一次大选中间,违背伊斯兰教师联合会意志的政党是不可能有生存机会的。
伊斯兰教师联合会也把它的意志强加给本国的宪法结构,印尼的建国五基——五大基础中,其中有一条就是,要信奉上帝。这个“信奉上帝”不是一定要信仰伊斯兰教的安拉,而是信奉任何神明都可以。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还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他们毕竟也是信奉上帝的,而华人就出现很狼狈的问题了,他们只能把自己自称为孔教信徒,把孔教解释为一种宗教,然后才能使自己符合建国五基的要求,把自己变成印尼宪法结构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他们把孔教当成一种哲学,那就是等于是承认,信奉孔教的印尼华人是一群无神论者,在印度尼西亚就变成一个不受保护的群体。如果他们要变成受保护、有充分权利的公民和有效参与政治的团体的话,那么孔教就只能作为宗教存在了。之所以是这样,就是因为印尼宪法用看待伊斯兰教教团组织的方式,来看待所有居民团体和宗教团体。你要想在政治结构中争取自己的地位,你只有模拟伊斯兰教的教团结构,即使你不是伊斯兰教教徒。除此之外你没有办法争取自己的地位。
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来,未来能够跟伊斯兰教师联合会竞争的主要力量,也就只有亚齐的更加极端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势力。世俗的和非伊斯兰的势力,很难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中间获得一席之地。现在更加纯正和激烈的伊斯兰教激进分子提出了自己的独立方案和改造印尼国家的整个方案。他们和比较温和的伊斯兰教师联合会之间的斗争,可能会构成今后几十年印度尼西亚政治斗争的主线条。这样的斗争才是争夺基本盘的斗争。相比之下,上层的党派斗争是不太重要的,因为印尼的党派都是不大稳定的,但是每一次临时拼凑起来的政党集团,需要选票的时候,最终都非要依靠控制全国90%选民的印尼伊斯兰教师联合会的支持才能管用。唯一能够克制伊斯兰教师联合会的力量,要么就是军人和专业官僚集团,要么就是更加激进的、甚至具有境外色彩的伊斯兰极端原教旨主义势力。
(此处删节60余字)我们不能抱有一种误会,以为伊斯兰教是一种中古性质的宗教,没有什么重大价值,能够提出来的东西我们早就知道了。实际上它现在已经接纳了大多数二战以后反殖民主义时期提出的大多数左派理论,它与这些左派理论之所以能够这样天造地设的结合,部分原因大概在于,伊斯兰教在犹太基督教传统内部,本身就是一个晚来者和挑战者。它认为它是犹太基督教传统的革新者,要清除这些老宗教原有的弊端,补充他们没有完成的真理,但是并不是推翻一神教的真理,而是要纯正化伊斯兰教的真理。这个性质跟(此处被迫删节24字)一开始也是有他的启示录性质的,他认为他负有洁净世界的使命,通过世界末日善恶大决战来革新整个世界。这两者之间的心理结构一开始就是非常相似的。伊斯兰教有旧约先知的精神,通过狂热的圣战来革新世界的决心。在整个世界似乎都丧失了理想和变得抱残守缺、只能做局部修正的情况下,那些希望从整体上革新世界的人,在过去可能会投靠XXX的人,在现在就只能去投靠伊斯兰教了,否则他们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出路了。
伊斯兰教的教法学家,擅长于把宗教和政治动员能力结合为一体,把追求公正和民主的斗争和伊斯兰教本身的基本教义结合在一起。这两者,构成了它将来在欧洲甚至是欧洲最发达的国家占住基础的最重要原因。一般的看法认为欧洲的伊斯兰教是纯粹的所谓移民问题,但是九十年代以后的情况已经不再是这样了。无论是在俄罗斯还是在法国,都有很多原先本来是属于纯粹俄罗斯人或者是欧洲人出身的子弟,甚至是俄罗斯安全部队的军官之类的,都在改信伊斯兰教。这里面的理由也是双方面的。一方面伊斯兰教的组织性很强,财政支付体制始终完善,他们能够养得起人,能够保护得起人,能够给你提供必要的升迁,能够给你提供足够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它能够以比较简单浅显的方式实现理论上的自洽性。这种自洽性具有普遍的和唯一的性质,不像是大多数国家目前所提出的各种修正版的打了补丁的理论那样,给人一种缺乏美感和缺乏逻辑一致性的感觉。福山所谓的那种历史终结,不是说历史世界的终结,而是说是世界理想的终结,就是说可以存在的世界模式逐步趋于,好像人类已经提不出什么跟原来不同的、新颖的理论,提不出什么可以追求的模式了。而伊斯兰教的存在,似乎是专门针对他这个终结论提出来的。革命的伊斯兰教理论,是能够提出替代性的、全球统一的理论的,只要你愿意按照它的要求去做出重大的牺牲。
所以现在中东和全世界发生的事情,在地方性事件的背后,存在着既古老又新颖的世界体系理论的斗争。这种世界体系,因为它没有自己的身体,没有自己明确的形态,所以容易被人忽略,或者说容易在歪曲的情况下被解释为其他的东西。这个解释不见得完全正确,例如你可以把它解释为当地的社会不公,或者是政治结构扭曲,专制主义所导致的种种结果;可以把它解释为各种特殊部落或者文化系统斗争。这些解释本身都是正确的,但它在背后却存在着一个连贯性的线索:伊斯兰教内部的组织,能够提供一个全球化的网络,以非常迅速的方式,把他们的信息模式、统治模式传播到全世界。像伊斯兰国最近在叙利亚稍微取得了点成功,你马上就可以看到,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的组织、印度尼西亚的组织、尼日利亚的组织和遍及全世界的各伊斯兰教组织,在极短的时间内突然向他效忠。而且这个效忠好像还不仅仅是出于名义的,因为这个效忠的宣言只花了几个月以后,他们的组织内部就开始展开了相当残酷的清洗和改组。清洗和改组的存在,就表明了这些组织的归附,并不仅仅是纯属名义上的,它有点像是(此处删节35字)经过这样反复整顿和不断繁殖形成的一个团体的网络,在目前这个全球化为他们提供了充分的交流工具的情况下,将来一定是大有可为的。特别是在边缘地区,在原有的殖民主义撤退后,民族国家的组织名存实亡,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的地方,他们享有的实际权力很可能比正式国家还要大。而且建立自己的政权,从地下浮出水面,需要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
可想而知,在这些组织传播的边缘地区,特别是俄罗斯、XX和印度这样的地方,将来会发生巨大的冲突。因为这些地方的伊斯兰教团传播的基本条件已经是具备了,但是非伊斯兰教的世俗政权的组织和民族国家的传统仍然足够强大,有一定的抵抗力。在两种有抵抗力的力量相遇的地方,很容易爆发冲突。而在西非或者是尼罗河谷这样的地方,非伊斯兰教团的各种力量是如此的分散,以至于很难发生有效的抵抗。这些地方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可能会在近乎无声无息的情况下,经历大规模的伊斯兰化。欧洲可能是未来的伊斯兰教革命理论的一个巨大的孕育孵化中心。失意的法国左派知识分子将在这场运动中发挥主要的作用。
▋2015年九月俄罗斯总统普京、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及其它俄罗斯政教要人出席莫斯科大清真寺启用典礼目前,要预见到未来的发展是怎样,大概是不可能的。但是这种情况确实与十九世纪末叶,苏联还没有产生出来以前,西欧社会主义在全球扩张的格局非常相似。任何事情在它发生以前都是有一定伏脉的。也就是说如果某一种思想或者是某一种组织,在某一个历史阶段突然冒出头来变得非常强大,那你一定可以看见,在它冒出头来以前,这样的思想和组织,本身已经有一个地下的大规模增长状态了。相反你也可以把这种推理方法反过来运用一下,你从现在各种思想和组织的发展势头就可以看得出来,它将来会不会有突然暴起的机会,还是会逐渐衰微。如果按照这种思想方法来推理的话,那你就得承认,冷战以后,属于(此处删节30余字)还是其他什么各种变体,都处在急剧衰微的状态。顺着这个趋势,他们在未来的世界中不会发挥主要的作用,而且他们原先控制的地盘也处在不断的萎缩之中。而在不断崛起的各种力量当中,最具有革命性和爆炸性的力量,莫过于伊斯兰教的教团组织。其他同样迅速崛起和扩张的组织还有,但是都没有它具有这样大的革命性和冲击力。所以我相信,未来的几十年之内,他们的冲击会在很大程度上给世界体系留下重大的烙印,比较接近于二十世纪俄罗斯的冲击给世界体系留下来的烙印。而现在的俄罗斯,虽然在形式上好像仍然是西方体系的主要挑战者,但它却是一个正在衰微的势力。它挑战的结果很可能使自己进一步衰微。而伊斯兰教对世界体系的挑战则是正处在方兴未艾的状态,将来还是大有可为的。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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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答部分
问:是不是可以说像伊斯兰这样政教合一的国家很容易出现独裁?
阿姨:与其说他们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倒不如说他们根本不是国家。至少他们不是法国大革命以后建立起来的那种国家模式的国家。他们本身就是教团。他们的教团实际上是不需要国家的。他们能够提供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对于他们来说,信仰的意义就绝对不符合比较宽泛的知识分子想象中的那种信仰的含义。知识分子想象的信仰就是我赞成某一种理论和观念,然后赞成完了以后,可能我就去研究或者不研究。但是无论如何,这件事情没有多少社会性,主要是理论上的东西。而教团呢,它在理论上是不先进的。伊斯兰教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在神学上不是很发达。其实在中世纪,好像是伊斯兰教占领地区和经济实力比基督教世界要强大得多,但是他们远不如中世纪欧洲那些贫困的修道院里面产生出来的神学成就大。他们的特长在于,他们提供了直接和具体的社会服务。加入了那些团体之后,你实际上在团体之外就没有别的社会关系了。
这一点我觉得中国人应该能够理解,因为这一点跟XXXX有相似之处。(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为保护冬川豆,此处被迫删节130余字,请读者们原谅。)一直到死都在组织的管理之下,除了组织以外你什么都没有。你离开组织以后,你就好像一个残疾人离开拐杖以后,刹那间,至少在短时间内,你连怎么样生活都不会了,连怎么样说话都不会了。明白这一点你才能够解释,为什么(此处删节11字),往往是怎么都不肯逃走,在有机会逃走的时候都不肯逃走,给他平反的机会他马上就会回去。同样的情况出现在资产阶级政党中,那肯定就是大家撕逼,然后各自搞各自的政党。XXXX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关键就在于,它的组织能够造成极大的社会关系依赖性。这个依赖性一旦养成了以后,你要想摆脱它另外重新建造一套社会关系,是非常不可能的。(此处删节60字)你等于是变成了一种特殊材料做成的人,用特殊的语言和特殊的切口。离开这个团体,你连说话都不会了,做事都不会了,你整个就是一个废人。像这种情况下,如果组织哪怕是整过你,只要他愿意给你平反,恢复你的地位,你肯定是兴高采烈地回去了,因为你本来就没有其他的路。
伊斯兰教的教团就是这个样子的。你如果从小就在这样的教团中长大的话,你跟教团之外的人没有办法接触,你跟教团之外的人没有办法结婚,没有办法交朋友,因为一到生活细节方面的话,你原来形成的习惯和依赖,都对你构成新的社会关系形成了不可逾越的阻碍。这样的教团组织真正的力量就在这个全方位的服务。这个全方位的服务是非常有用的,非常安全的,它能够保护你。(此处删节14字)如果你是个普通的居民,你穷了没有人会管你,如果有人欺负你,没有人会管你。如果你加入了他的某一个教团,那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你没有房子,刹那间,会有一批教友从你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地方跑过来,带着钱、带着工具、带着材料来,帮你一夜之间就把你的房子建起来了,一夜之间你就有钱了,你的家人都得到安定了。但是如果你背叛了他,也可能在半夜之间,你突然醒来的时候,发现你自己躺在垃圾堆上,刚刚建好的房子已经给人拆得光光的。它既是巨大的服务和保障力量,又是巨大的约束和恐吓力量。一旦你加入了这样的团体,即使理论上他没有说要杀你全家,但是实际上你加入进去以后就是一个单行道,你再想要退出来,那个成本是非常之高的。
问:现在的贪官在法庭上承认错误,我觉得虽然有些可能是违心的,但是可能有一部分他们是真心悔过的。
阿姨:因为人最大的恐惧就是什么呢,被孤独和被抛弃。像高尔基这样的人都是这样的。列宁在世的时候他往往跟列宁吵架,列宁一死了以后,他就觉得他自己变成了孤儿,好像失去了依附的对象,马上就痛心疾首地忏悔起来,说过去不该跟列宁吵架什么什么的。这个事情不一定是别人逼他的。从心理依赖性的角度来看是很容易理解的。
问:美国将来对穆斯林的态度会是怎样?
阿姨:我觉得美国不是伊斯兰教徒的敌人,能够跟伊斯兰教徒竞争的只能是跟它同生态位的团体。对他来说就不存在有军事打击的问题。如果你用现代化的军队去打击他,那当然是可以打掉的。但是你别忘了,你现代化的军队招募到的那些军官,自己都很有可能变成他们教团的成员。像俄罗斯镇压车臣那些军官,往往就是这样的。俄罗斯安全部队当中改信伊斯兰教的比例是格外的高,这一点可能里面应该是有一点儿特殊的奥妙的。能够跟伊斯兰教徒竞争的东西,就是跟它能够占据相似生态位、能够团结群众、能够建立类似教团的组织。
问:那他们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挑战美国主导的世界体系?
阿姨:会的。因为美国主导的这个秩序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一个直接延伸,而教团制度所取消的,正好就是国家体系本身。美国等于是这个体系的继承人。而他们虽然不是直接攻击美国,但他们间接地攻击了美国体系产生的那个基础和源头。但是这是没有军事或者政治解决方法的。实际上这就是一个社会组织和信仰的竞争。如果他们的挑战失败,那也只是因为在思想观念上和组织层面上产生了跟他们生态位相近、而且足以对他们进行有效竞争和遏制的组织。这个组织我觉得不大可能是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属于有劲使不上,因为跟他们不处在同一个层面上。就好像说你养了一只猎犬或者老虎,让它们去捉跳蚤一样,它肯定捉不住。不是因为你养的猎犬不好,而是因为它们不在同一个生态位上。能够跟跳蚤实行有效竞争的,那大概是其他的某些昆虫,像蜘蛛之类的。能够跟细菌竞争的,大概就是产生青霉素的霉菌之类的。能够克制你的人,肯定是跟你生态位相近的,不会是超越你生态位的东西。
它这种教团挑战的厉害之处、危险之处就恰好在于,十六世纪以来民族国家体系的产生,实际上是牺牲了中世纪长期存在的许多基础生态位。而这些基础生态位,才是遏制伊斯兰教团,能够跟伊斯兰教团进行有效竞争的力量。将来如果说是类似的组织,比如说像是圣殿骑士团或者诸如此类的组织不重新产生的话,那么可能现有的民族国家体制是不能有效地遏制伊斯兰教势力的扩张的。所以我觉得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应该是这样的,它的挑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至少在初期阶段,能够像是布尔什维克打倒一大批比较脆弱的国家一样,一下子就打倒了一批比较脆弱的民族国家,造成一个动荡的真空。然后在这个扩张的过程中,引起相当于中世纪那种亚国家团体,骑士团啊,兄弟会啊之类的组织,重新复活。而那些重新复活的组织,才能够跟这些教团构成有效的竞争关系。
问:那是不是说现在伊斯兰国的行为反而能起到一个对世界的推动作用?
阿姨:是个有力的刺激作用。因为挑战和破坏是很难分清楚的事情。同一件事情你说他是挑战还是破坏,那是要看你的观点了。但是,无论如何,就是说经过挑战以后,无论挑战结果如何,世界都会变得不一样。通常你为了战胜某一种挑战,你会不得不接受你的敌人和挑战者带来的某些特征,否则你就没有办法克制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即使失败了,也不是完全失败,其中也是有胜利成分在内的。我想伊斯兰教这种团体,它等于是给民族国家体制提供了一个警示,证明我们原先,二战以前还认为是完美无缺的、维也纳会议和巴黎和会都认为是没有问题的这个民族国家体制,其实是有软肋和空白点的。
问:那您说这种刺激作用是不是对普通人而言会造成一种灾难呢?
阿姨:是灾难。
问:所以是不是说所有的东西都是必须要经过这个痛苦的过程才能得到提升和完善呢?
阿姨:仔细想来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你所有的优秀品质什么的,都是通过演化论意义上的筛选构成的。你之所以能够,比如说是具备某种能力,那你肯定是因为在过去的演化和筛选中间,有许多没有这种能力的个体已经死掉了。进化和退化也是一样的事情,因为你产生出某些特点或者组织,或者甚至可能是必然会导致另外一些特征或组织的退化。因为一切资源都是有限的,即使物质资源在某个情况下可能达到近乎无限供应,但是机会的资源或组织资源肯定是有限的。比如说你在特定的时间中,你关注的对象肯定是有限的,你关注了物理学就不能关注化学,无论你物质上的资源再多,你都不可能同时关注的。你如果把注意力转向化学,那你必然要放松物理学方面的关注。这是一个同样的道理。所以可能世界是永远无法达到完美的。完美只是一种临时的、暂时的最优平衡状态。在某一方面达到完美的同时,在另外一方面就会产生出空门和软肋,结果新的挑战会在你这些空门和软肋产生。而你原先已经认为战胜的这个控制和挑战,则变得不再重要了。
问:我觉得人类文明是不是不能全按照动物世界的丛林法则来走的吧?
阿姨:这个嘛,很难说,因为理性这个东西到底是一种内在的自洽的东西,还是只不过是历史经验产生出来的一个边界条件?这是很难说的。我倒倾向于可能是属于后者。也许理性本身不是一个整体上的东西,而是巨大的、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历代相传的历史经验,给你铺平了一个道路中间画出的一条边界线。这条边界线之所以能够画在这儿,主要是因为历史经验刚好推进到这一步。如果历史经验没有推进到这一步,那么理性的边界就要画在另一个位置上了。而且随着历史经验的演变,这条边界也可能不是固定的,而是在不断演变之中的。
问:那是不是说人类平和的改进不如这种冲击来得好啊?
阿姨:不是说不如冲击来得好。而是因为如果你长期没有接受到某种冲击的话,那么你对这种冲击的抵抗力就会变得越来越脆弱,于是实际上在更长时期内,造成了你面临这种冲击的时候会突然崩溃的可能性。
问:目前能和伊斯兰教进行同生态位竞争的有哪些?
阿姨:我想,就目前情况来说的话,能够跟伊斯兰教进行有效竞争的也就是基督教的传教团体。
问:那目前他们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
阿姨:这个我具体也不太了解。当然将来也可能会产生出更加合理的组织。我认为就是跟这种团体能够进行有效竞争的团体,生态位相近,但不是完全相同。它应该能够具备某一些教法团体所不具备的特征,而这些生态位相近,但是特征有异的东西,才是它的有效的克制剂。如果是完全相同的话,那就仅仅能够竞争而不能克制了。所以中世纪时期,十字军战争时期会形成骑士团这样的组织,圣殿骑士团,或者波兰王国的骑兵队这样的东西,可能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产生出来的。这种演化是自然的。它应该产生在斗争的边界地区。也许像现在库尔德人这样的组织,就是这种应激反应的一部分。
问:所以说现在的伊斯兰国兴起不一定是一件坏事?
阿姨:这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看了。你如果处在没有做准备就遭到打击的那个边界线上,那就不见得是好事。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打击的话,也就没有办法在冲突地区产生出必要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了。其实人的大部分基因都是转导的产物,也就是说由其他的病毒或微生物给带进来的。所以人可能有70%都是由异种基因构成的。连物种和物种之间的边界都不是明确的。制度和制度的边界当然也是这样。笼统的说可以有这种制度那种制度,但是所有制度其实都是人类基因组这样的嵌合体,其中留下了很多来源于其他历史时期留下的制度的痕迹,那是历史上各种入侵和模仿的产物。但是可能就是这样七拼八凑搞成的看上去很不规范的东西才有生命力。你如果搞成一种看上去整整齐齐,好像是每一段都是功能明确的基因,这样的基因很可能在自然界是没有生存能力的。这种七拼八凑留下的痕迹,恰好就反应了它在过去的漫长历史中间曾经经受过各种考验,而这种考验是它生存能力的最佳保证。
问:中国会不会受到大的冲击?
阿姨:(此处删节150余字)
问:那山东的回族呢?
阿姨:我觉得山东的回族应该是比较老的家族,应该还是相对而言比较固定的。有危险的应该是(此处删节40字),就是留下来了一个巨大的真空。任何人想进去的话,阻力都不是很大的。
问:我们国家历史上从来都是世俗的国家。
阿姨:这个不见得。你说历史上中国一直都是世俗国家,实际上是因为中国历史的记录者是士大夫阶级,所以他有意地低估了基层各种怪力乱神的作用。像是张角(东汉太平道教主、黄巾军领袖)啦,孙恩(东晋五斗米教领袖、海寇头领)啦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所以你要看士大夫记录的历史,就有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像张角、孙恩那种人,好像是前几年历史上一点痕迹都没有,大家都在关心着谁当什么什么官,谁跟羌人或者匈奴人打仗之类的事情,突然几年之内,好像全国到处都在闹黄巾,他们从哪儿出来的?这好像是不可能的。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士大夫阶级不愿意记载这些不规范的、搢绅先生难言的、不雅驯的东西,直到这些人实在打上门来,不记载也不行了,才用比较歪曲的方式记载下来。像明朝这样的例子,肯定不会像是明史记载的那样。它的早期历史,十拿九稳就跟孙恩、张角他们这批人是差不多的。只是后来被士大夫阶级重新给改写了。早期它就是一个邪教组织,这也应该是没问题的。
问:我觉得中国每个朝代的君主都是造反上来的,然后长则几百年,短则几十年,又被其他人推翻了。
阿姨:(此处删节30字)日本这样的地方就不容易。基督教在日本传了一百多年,现在成就仍然非常之小,这就是重要原因之一,它原有的社会比较密闭,基本上是填合了所有可以填合的空间,就没有什么余地可以让你渗进去的。但是像中国这样的地方,外来的宗教或者组织,突然渗透进去,突然替代,那是太容易了。
问:(本问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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